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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瓯自然资告〔2024〕19 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 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 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米) | ||||||||
2024- 拍J02 号 | **市水西新区63-1号地块 | 7088.49 |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中: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 | 1.0<FAR ≤2.5 | ≤40% | ≥20% | ≤50 | 40 | 1400 | 300 |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
一、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详见下表)。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本次拍卖出让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0日,到**市金瓯街27****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0日,到**市金瓯街27****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1月21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广场****中心三****交易中心进行。
地块拍卖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整。
七、其他需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利用条件和相关约定
1.竞得人必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 该地块用房为整体单一产权,整体自持,不可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
3.其它土地******局(瓯自然资规〔2024〕161号)文件执行。
(二)本次拍卖出让不设置保留价。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市金瓯街27号五****储备中心
****广场****中心三****交易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张先生 0599-****502 吴先生 0599-****133
开户单位: ****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账 号:1406 0407 2902 2071 058
开户行: 农业银行**支行
账 号: 1395 0101 0400 2958 5
开户行: 建行**支行
账 号:3505 0167 7307 0000 0820
开户行: ****银行****营业部
账 号: 9051 2100 1001 0000 0728 04
开户行:****银行**市支行
账 号:935********0450035
开户行:中国银行**御花苑支行
账 号:4104 ****0354
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 号:1930 1010 0100 1902 50
开户行:******联社
账 号:9050 6100 1001 0000 1558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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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