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智能服务终端配置工作的通知》(浙民养〔2024〕105号)、《**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民养〔2021〕65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将开展2024年智能服务终端配置升级改造工作,现结合本市实际,****拟采用公开询价招标方式采购“********中心智能服务终端配置采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名称及预算
****中心2024年智能服务终端配置升级改造项目 | ||||||
序号 | 采购内容 | 说明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备注 |
1 | 卡码脸识别台式终端 | 屏幕尺寸 8” 屏幕分辨率 800*1280屏幕比例 10:16背光类型 LED可视角度 89/89/89/89(TYP)触摸方式 多点电容触摸内置主机 四核64位 CPU,主频 2.0GHz 内存:2G,16G EMMC硬盘,支持128G TF卡操作系统:Andriod 12扫码墩 支持一维、二维码扫码非接卡读卡模块 支持M1、Ultralight、DesFire、ProX、Ntag, JAVA卡,ICode2等多种非接卡,支持1*PSAM卡加密读卡。选配:银行卡PBOC 3.0非接IC卡支持摄像头 标配红外彩色双目摄像头,支持各种非支付人脸核身应用场景。*选配:3D结构光摄像头。人脸识别 配备人脸识别算法以及人脸库,****网信办关于人脸识别相关应用的法规要求。物联网通讯模块 1*标准SIM卡插入,支持国内4G全网通,支持北斗定位*选配:5G 通讯模块IO接口 1*DC 5.5*2.5电源输入接口 1*RJ45 1000M网口 1*USB 2.0(Type- A) 1*RS232电源输入 DC 12V 4A工作温度 10℃ ~ 50℃,5%-90%(非凝结)存储温度 -20℃ ~ 60℃,5%-90%(非凝结)标准附件 1*适配器,1*产品使用手册,1*合格证*选配附件 USB屏幕数字小键盘*1 | 台 | 39 | 49.92万元 | |
2 | 集成费 | 卡码脸识别台式终端集成调试费用 | 台 | 39 | ||
3 | 设备系统对接费 | 卡码脸识别台式终端与**市养老平台(怡养**平台)对接费用 | 项 | 1 | ||
4 | 城市大脑系统对接服务费 | 与城市大脑系统对接,获取高龄津贴、助餐配送餐、持证护理员、护理员打卡情况等数据维度报表取数 | 项 | 1 | ||
5 | 手机端人脸助餐功能开发对接费 | 开发手机端人脸助餐功能并能确保与**市养老平台(怡养**平台)无缝对接,具体功能如下: 1.主页菜单变更:新增“就餐记录”入口,美化模块入口;新增当日就餐统计,统计午餐、晚餐的已就餐和未就餐人数,点击可以查看名单。 2.就餐记录:支持查看当前选择助餐点的就餐记录,可以按照日期区间筛选,统计就餐人次、总补贴金额,以及展示就餐记录清单,包含姓名、就餐时间、餐段、补贴金额 3.包月凭证:后台包月、复制包月、移动端包月添加包月凭证上传功能,凭证会在包月记录中被保存,可以在后台查看。 4.人脸识别就餐:新增刷脸就餐模块功能,点击后将拍摄老人人脸照片,系统将比对人相,找到对应老人,显示对应老人信息,服务员确认信息无误后确认就餐,根据老人包月情况、套餐选择情况进行就餐判断,给出就餐结果。 5.移动端长者码显示:商户移动端可以查看指定老人的长者码,并支持保存至本地。 6.移动端新增长者标记:商户移动端会员管理模块对本月新增长者添加角标,用于分辨。 7.包月名单复制:移动端及管理后台支持对包月名单进行批量复制,选择某月包月名单,进行编辑后快速批量复制到指定其他月份。 8.移动端人脸照片下发:支持移动端对老人照片主动重新下发至刷脸设备上,并且可以监测照片下发状态。 9.对接**系统:对接**系统,自动获取老人照片下发至刷脸设备,若无法直接使用,也支持服务人员另外拍摄照片进行下发。 10.视频监控事件记录对接摄像头智慧识别事件记录系统,将摄像头事件记录至养老系统,可以通过监控驾驶舱随时查看事件记录。包含厨房开火、就餐区人员就餐等识别事件。 11.人脸识别设备照片下发和就餐校验优化:不再每月下发老人信息,优化为同一个老人同一个点位仅下发一次,同时通过服务器校验老人是否可以就餐。 12.代领码就餐接入:与刷脸设备进行对接,支持通过代领码来为老人进行取餐。 13.代领码生成逻辑变更:代领码更改为4位数,且重复判断变更为按照助餐点判断,而非整个镇街。 14.代领码就餐优化:使用代领码就餐的老人,每个月仅需要输入一次代领码,后续无需重复输入,至次月需要重新输入。 15.助餐点刷脸率报表:新增各助餐点刷脸率报表,可以在民政监管后台查看。 16.移动端确认就餐取证优化:移动端确认就餐时改为支持从相册选择照片进行上传。 17.移动端送餐名单优化:移动端送餐名单变更为在本助餐点开通包月的人员,而非全量名单。 | 项 | 1 | ||
6 | 运维费 | 卡码脸识别台式终端的三年运维费用,运维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算。 | 年 | 3 |
2、工作要求
根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智能服务终端配置工作的通知》(浙民养〔2024〕105号)、《**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民养〔2021〕65号)等文件要求,开展2024年智能服务终端配置升级改造工作,涉及39个****中心的智能服务终端配置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包含手机端人脸助餐功能开发对接费等费用。
3.其他要求
★投标方需承诺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点位的供货、集成调试,并完成所有的软件开发及对接工作,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如中标人中标后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以上承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在双方协商后如未解除合同的,结算货款时按合同价款的20%进行扣除作为违约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或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财政厅处理(或****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省级、**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4.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的规定,综合信用报告评级不属于D类或E类的(无信用评价供应商不受此项条件限制,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政府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采购程序
1、报名:报价单位应于2024年11月7日11:30前将报价文件及相关材料密封(盖单位公章)送交或邮寄****指导中心(**市江东街道江东中路2号500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 吴锦星,联系方式:0579-****9915。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7日14:30,**市江东街道江东中路2号五楼会议室。
3、审查确认:****小组负责资格条件审查。
4、公示:确定中标单位(局网站)。
5、签订服务合同: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本次询价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与制度,确保询价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579-****1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