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丁青县打曲河道治理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125MB0R480250 | 建设单位法人:松阿扎巴 |
松阿扎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丁** |
**自治区**市丁**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丁**打曲河道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丁** |
经度:95.****73587,96.****82451 纬度: 31.****43475,31.****2781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30 |
昌环审〔2023〕1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494 |
31.38 | 运营单位名称:**** |
****2125MB0R48025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300MACQ300E3F | 验收监测单位:/ |
/ | 竣工时间:2024-08-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1?id=40906DcBgQ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防洪措施总长5759.7m(主河道**堤防总长5567.4m;支流**防洪堤192.3m),配套建筑5座(处),其中排水涵洞2处,下河通道2处,箱涵1处;河道清障2.12km。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成防洪工程5759.7m(主河道**堤防总长5567.4m;支流**防洪堤192.3m),配套建筑5座(处),其中排水涵洞2处,下河通道2处,箱涵1处;完成河道清障2.12k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运行期发挥防洪除涝功能,不涉及生产活动。 | 实际建设情况:运行期发挥防洪除涝功能,不涉及生产活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占地,严控施工作业带;不得在施工红线外超挖;施工结束后对项目临时占地进行迹地平整及植被恢复;做好工程区的植被恢复工作和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 (二)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枯水期围堰施工,合理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河道的扰动,控制水体悬浮物含量;施工废水及基坑废水分别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工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水桶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厕;施工期加强管理,不得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置在河道内,不得污染河流水质,影响河道行洪。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区定期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和弃土弃渣采用帆布覆盖;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避免汽、柴油的泄漏;减速慢行;物料不宜装载过满,车厢需加盖篷布;使用的建筑原材料集中堆放,采用帆布覆盖,大风天气禁止拌和。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保养;在施工区靠近居民区一侧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施工围挡,车辆途经乡镇、村庄时减速慢行,并设立“禁止鸣笛”标识牌。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土石方及时回填,临时堆放场地须做好截排水沟、遮盖措施;多余土石方用于堤后回填及周边道路凹面平整;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废钢筋、包装袋等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就近村庄收集点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根据调查,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基本按照前期测量定位放线范围进行施工;现场调查期间,项目临时施工场地已进行迹地平整、草种播撒,项目无明显水土流失情况。 (二)据调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采用土石围堰进行施工导流,现场已进行拆除;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未外排;基坑排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河道;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水桶收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自建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验收期间,河道内无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遗留。 (三)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通过洒水降尘、料区帆布覆盖、车辆减速慢行、车厢需加盖篷布措施进行抑尘,施工期间未发生大气污染环境事件。 (四)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布局施工机械、现有居民区围墙、高差距离衰减措施进行降噪,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事件。 (六)验收期间,现场临时建筑物已拆除,现场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遗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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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 | A项目防洪堤施工采用全段围堰进行施工导流。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和设备冲洗废水、基坑排水、施工人员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①在项目各施工工区低洼处设置1个容积为1.0m3的隔油沉淀池用于处理混凝土拌和设备冲洗废水,废水排入沉淀池处理后,静置澄清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项目防洪堤分多段施工,选择区域内相对枯水期,基坑排水相对较小。在每段防洪堤终点处各设置1个沉淀池处理基坑排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基坑排水通过设置排水明沟、集水坑,配合潜水泵将基坑排水引流汇集至沉淀池,基坑废水经沉淀池静置澄清后,充分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③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用水桶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 ④临时堆土区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沉淀池,堆土区沥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⑤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B施工过程中,为强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汇入临时堆土区,造成堆土垮塌,影响主体安全和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对堆存的土石方进行彩条布苫盖,并于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集水坑措施(设计标准:5年一遇),为防止地表径流汇水携泥带沙进入打曲河道,在临时排水沟末端布设临时沉淀池措施,对地表径流汇水进行消能、沉沙。 C合理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区外设置围堰,减少施工对河道的扰动,控制水体悬浮物含量。 D合理控制河道清障范围及时间,避免机械长距离移动增加清障影响范围,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河道清障,加快河道清障工期。 E施工期加强管理,不得将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置在河道内,不得污染河流水质,影响河道行洪。 F为防止项目施工废水处理设施故障造成废水、废液外排,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期间废水、废液事故排放应急措施,如施工现场设置应急事故池、废液收集桶分别对泄漏废水、废液进行收集暂存,待事故排查、风险解除后,暂存废水导流至沉淀池预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废液进行危废鉴别后交由相****运输处置。 | A根据调查,项目施工废水通过在施工工区自建1座1m3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未外排;通过在各段堤防终点处设置沉淀池对基坑排水进行预处理后排入河道,未直接外排;验收期间,沉淀池已进行填埋;施工人员清洗废水通过水桶收集后用于施工工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通过自建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调查期间旱厕已进行消毒填埋。 B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场采取了截导流土沟,末端沉淀池措施。 C施工过程中,通过设置土石围堰进行防洪堤施工导流。 D验收期间,项目已完成河道清障,清除料用于堤背回填。 E验收期间,现场无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遗留,河道已恢复,无施工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遗留河道。 F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施工废水、废液突发外排污染环境事件。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 | A为防止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产生扬尘,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污)水回用,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工区及临时道路洒水降尘,在距离居民点较近的施工区,增加洒水频率,设置围挡;为防止基础开挖、回填过程中的施工扬尘,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 B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和弃土弃渣采用帆布覆盖,物料运输过程中,不宜装载过满,运输途中采用篷布苫盖。 C选用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汽、柴油的泄漏,保证进、排气系统畅通,并使用专用优质燃料,减少废气排放;减速慢行;物料不宜装载过满,车厢需加盖篷布。 D施工过程使用的水泥原料存放于施工工区仓库,临时堆放于混凝土拌和区,使用的水泥和砂石等建筑原材料集中堆放,采用帆布覆盖,临用临取,大风天气禁止拌和,同时做好原料临时堆场的封闭覆盖管理措施,避免扬尘。 E施工期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施工迹地裸露。 | 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原料、土石方运输采用篷布苫盖,密封运输;使用的水泥、砂石集中堆放并采用防尘网苫盖;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根据走访调查,项目施工期间未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及投诉事件。 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使用柴油、****加油站采购,油质符合国家标准;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厂进行,施工区不设机械、车辆维修区;现场调查期间未发现汽油、柴油残留,施工期间未发生机械废气,汽油、柴油泄漏污染周边环境事件。 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建设,现场已进行场地平整,撒草措施,后续管理单位需加强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做好抚育期管理,确保临时占地植被恢复至与周边景观相协调。 |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A从声源上控制:选用符合环保规定的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 B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需,并取得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外,严禁在午间13:00~15:00及夜间23:00~8:00期间施工。 C合理布置施工机械,避免集中放置,增加噪声贡献值。 D采用距离防护措施:严控施工范围红线,施工机械移至距离居民住宅等敏感点较远处。 E施工车辆运输经过周边居民区,为防止噪声污染,在道路靠居民区一侧设置不低于2.5m高围挡,加快靠近居民区工程段的施工进度。 E物料运输尽可能安排在白天,途经乡镇、村庄居民区时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设立减速禁鸣标志。 F建设与施工单位还须与施工工区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 据调查,项目施工未在夜间进行,项目施工期较短,根据走访调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施工噪声扰民及投诉事件。 |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A禁止向基坑、河道内丢弃施工固废、生活垃圾等可能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的废弃物,避免施工行为不当而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水质污染; B加强施工场地储油区及施工机械管理,储油区做好“三防措施”及制定管理制度,施工机械定期检查维护,防止油类存储过程中泄漏及施工机械跑冒滴漏,避免油类进入土壤下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C发电机单独设置区域,采取小面积硬化地面、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防止油类泄漏。 D沉淀池需采用混凝土防渗,施工结束后对其进行拆除,并填埋处置。 | A项目堤防基础为隐蔽工程,现场调查意见已完工,结合现状调查,项目现场无施工固废、生活垃圾遗留现场情况; B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施工工区已清理,临时设施已拆除,现场无油类遗留痕迹; C现场调查期间,项目临时沉淀池已拆除并进行消毒回填。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A堤防基础开挖、河道清障产生的土石方优先用于围堰填筑及堤后回填,不能及时回填利用的在沿堤线后方设置临时堆放场,对河道清障、基础开挖工程临时堆土区且须做好截排水沟、遮盖、沉淀处理措施。 B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石料、砂、废混凝土块等集中收集,运至施工生产生活区低洼处及施工便道凹面回填;水泥包装袋、钢材、管道建材包装等回收利用。 C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就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置。 D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加大执法力度,河道内严禁倾倒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严格执行《河道保护条例》,保护河道环境卫生。 | 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多余土石方用于堤体填筑,未设置弃渣场,现场调查期间,未发现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遗留情况。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主要为防洪护岸工程区、围堰工程区、施工工区。其中,围堰为临时性挡水构筑物,工程施工较快,工程建设完成后立即拆除并恢复水域,不再对围堰布设水土保持措施,仅对其拆除提出相应施工要求。围堰拆除时选择晴天和枯水期进行,拆除时使用1m3反铲挖掘机对围堰自上往下分层拆除,避免施工过程中反铲挖掘机刺破防渗膜,造成土壤流失。 (1)工程措施 1)全面整地 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后,为了减少工程建设对原有地貌的影响,降低水土流失量,施工完成后,对于防洪堤堤背施工便道区,采用临时工堆土区土方进行回填,对临时堆土区、施工工区的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全面整地,为后续的植被恢复创造施工条件,措施内容为畜力牵引犁铧翻耕地表,翻耕深度0.2-0.3m,人工施肥,施肥比例1m3/hm2。 (2)植物措施 1)撒草绿化 全面整地完成后,对防洪堤堤被、临时堆土区、施工工区的施工临时扰动区域(含堆土区)进行人工撒播草籽恢复植被,草籽选择披碱草及老麦芒混播,混播比例1:1,播种量为100kg/hm2。 2)抚育管理 植物措施实施后,需对植被恢复措施实施区域进行抚育管理,管理工作包括松土、除草、培龚、定株、修枝、施肥、浇水、喷药等,抚育期为2年。 (3)临时措施 1)彩条布苫盖 ①施工过程中将对堤防进行基础开挖、对河心滩进行清障,产生临时堆土和开挖边坡。为防止强降雨冲刷堆土和坡面,造成泥沙、碎石等进入河道,影**质和行洪,对基础开挖面及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彩条布苫盖措施; ②为划定施工工区界限,防止施工机械、施工人员、临时堆料等超限扰动施工场地外的区域,造成周边土地损坏。工程施工前,在施工场地周边用彩条旗进行围挡措施; ③为划定行车路线,防止施工机械超限扰动施工道路周边的区域,造成道路两侧的土地损坏。工程施工前,在施工道路两侧用彩条旗进行围挡措施; ④完工的主体工程,考虑气候因素,对未能实施绿化工程的裸露地表进行彩条布苫盖。 2)临时排水沟 在施工过程中,为防止强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汇入临时堆土区造成土堆坍塌,及河道清障水分较大的砂砾石沥水汇入河道,影响主体安全和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对堆存的土石方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措施(设计标准:5年一遇)。 3)临时沉淀池 在施工过程中,为防止沟内汇水携泥带沙进入打曲河道内,在临时排水沟末端布设临时沉淀池措施,对沟内汇水进行消能、沉沙。 1.2围堰保护措施 ****工会对区域水生生态带来一定的影响,为减缓此类影响,本次评价提出如下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围堰设计要求,落实围堰边坡填筑,做好围堰防渗措施; (2)做好围堰排水工作,包括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初期排水采用浮式排水,初期排水拟采用离心泵抽排,经常性排水采用排水沟汇集于集水坑排水的方式,在各基坑内设排水沟、集水坑,基坑排水通过排水沟汇至下游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喷淋降尘,泥沙用于回填。禁止直接排入河道,影**质和水生生态环境。 (3)围堰拆除产生的土石方尽快回填,禁止堆放至河边影响河道水质。 1.3生态恢复及补偿措施 在项目施工建设期间,为减免工程施工对周围造成不利影响,工程施工设计中应尽量减少影响面积,把破坏程度降至最低。同时在施工完成后,利用本地物种,对施工区的植被进行恢复。 (1)陆生生态恢复 本项目存在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永久占地已改变原有土地性质和地表生态,临时占地主要为施工期侵占动植物栖息地。区域陆生动物均有较强扩散能力,项目的施工将使它们迁移到别处,工程完工后周边陆生生物会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而迁回。为保护当地生物多样性,施工期主要保护对策如下: ①施工前期,合理进行施工布置,尽量避开周边林草地占用,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保证施工后植被的恢复; ②施工过程中保护区域水禽、鸟类及所有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 ③河道清障及基础开挖回填过程保持水土,做好临时堆存水保措施,禁止排污,促进河道周边和其他植物群落的发展,保障附近陆生生物转移栖息地得到保护。 在落实上述措施后,不会造成该区域物种数的减少和种群结构的变化,不会破坏周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同时,绿化工程对损失的生物量具有一定的恢复和补偿作用,对周围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较轻。 (2)水生生态恢复 本项目的建设会改变附近河道边缘和河心滩堆积区域水生生态环境,主要是减少河边底栖生物、浮游生物、原有水生植物的生物量。本项目建成后,原河道沿岸内陆滩涂变为防洪堤,泥沙冲刷降低,水质变清,水生生态环境会逐步稳定,区域水生生物得到一定的恢复,河心滩地清障后,雍水断面消失,保证了治理河道段行洪。 本项目主河道堤防、****工会影响河道边缘、河心滩部分的生物量,但不会导致某一种类消失,本项目施工完成后,河道水生生态会逐渐恢复,因此,本项目不需针对河道水生生态采取必要的生态补偿措施。 | 1.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2)工程措施 1)全面平整 根据验收调查,项目施工结束后,施工工区、施工作业带等临时占地已进行迹地平整工程。施工围堰已拆除,现状已恢复为河道。 (2)植物措施 1)撒草绿化 根据验收调查,堤背、堤顶、施工工区等临时占地已进行迹地平整,撒草措施,施工围堰位于常年洪水水位以下,围堰(兼施工便道)拆除恢复为河道,不再进行撒草绿化。 2)抚育管理 验收调查期间为8月份,项目临时占地、堤背回填区已进行临建设施拆除及清理,现场无遗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现场刚完成草籽播撒,植被恢复覆盖率较低,后续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定期对植被恢复区进行定期观察、养护,确保植被恢复效果与周边景观环境相协调。 (3)临时措施 1)彩条布苫盖工程 根据调查结合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期照片,项目施工期间通过彩条棋进行堆场、工区及作业带划界,实际施工过程中,部分开挖及少数砂石堆放区采取防尘网苫盖措施,项目填筑料采用河道清障料,通过挖机装车后运至堤防填筑面,装载机直接压实配合挖机修面后,堤防迎水面基础直接进行混凝土浇筑铺面。 2)临时排水沟 根据调查,为防止堆场积水坍塌,于堆场四周设置了临时排水土沟。 3)临时沉淀池 根据调查,于堆场土沟低洼处设置简易沉淀池进行地表径流消能沉砂。 1.2围堰保护措施 根据调查,实际建设过程中,优化导流工程,防洪堤工程采用全段施工围堰进行施工导流,堤防在围堰保护下建成。围堰采用土石围堰,基坑排水经过围堰导流后,经过简易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河道。调查发现,围堰工程占地位于常年洪水水位线以下,现场已进行拆除,拆除的围堰土石方用于堤防填筑,未产生围堰弃渣,未造成区域较大水土流失。 1.3生态恢复及补偿措施 根据调查,项目周边沿岸施工期间,通过优化施工布置,利用彩条旗进行施工红线划界控制施工区面积,降低施工影响及破坏范围。 (1)陆生生态恢复 根据调查,项目永久占地已变为防洪堤。根据调查,项目区毗邻317国道旅游专线,验收期间未发现珍稀野生陆生动物,区域常见蛇、鼠等小型具有迁移性的动物,项目治理河道沿岸适宜其生存的环境较多,满足施工期间蛇、鼠迁移栖息条件。同时,施工期间通过环保培训,未发生施工人员捕食野生动物投诉及处罚事件;通过采取相关措施后,现场无施工废(污)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遗留,现场已进行开挖料回填平整、草种播撒,验收调查期间,堤背回填区及施工作业区植被恢复效果较差,已进行草种补撒,后续管理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定期对植被恢复区进行定期巡查,确保草种长势、植被恢复效果与周边景观环境相协调。 (2)水生生态恢复 根据调查,项目治理河道无鱼类“三场”分布,验收期间,经过河道清障后,河边底栖生物、浮游生物被清除,验收期间,河道浅滩环境已恢复,河道边缘部分的生物量正逐渐恢复。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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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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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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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占地,严控施工作业带;不得在施工红线外超挖;施工结束后对项目临时占地进行迹地平整及植被恢复;做好工程区的植被恢复工作和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调查,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基本按照前期测量定位放线范围进行施工;现场调查期间,项目临时施工场地已进行迹地平整、草种播撒,项目无明显水土流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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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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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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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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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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