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0-31
**县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作业设计编制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作业设计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二、成交情况
编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人名称 | 中标人地址 | 中标金额 | |
**** | **县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作业设计编制项目详见采购需求所含全部内容 | **** | **市东**朝内大街130号 | ****000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期限 | 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 质量要求 | |
1 | **县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作业设计编制项目 | 30日历天 | 赵卫国 190****10038 |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 |
三、评审专家名单:刘明成、杨静、李勇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单位按照豫招办【2023】002号文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29240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政府采购网》、 《**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和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三环路与司马光东路交叉口
联 系 人:江原猛
联系方式:138****18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纬五路12号****大厦B座16楼
联 系 人:刘尚旺
联系方式:187****7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尚旺
联系方式:187****7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