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审批结果(双公示)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结果公开 服务公开 决策公开 农业、林业、水利 |
标题: | [取水许可审批]关于******公司年产50万吨沥****搅拌站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文号: | **水许可〔2024〕13号 |
信息来源: | 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0-24 | 发布日期: | 2024-10-24 |
你公司报来******公司年产50万吨沥****搅拌站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简化整合技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依据《******公司年产50万吨沥****搅拌站项目水**论证报告表(报批稿)》及专家审查意见,****公司取水许可申请决定如下:
一、******公司位于**区插****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办公楼、拌合楼、仓库、宿舍及食堂,购置沥青拌合站、装载机等。项目已建成年产50万吨沥青混凝土的能力。
二、****公司取水方案,生产用水取水水源为区域浅层地下水,项目建设2眼取水井,生活用水取用自来水。年取水总量为2.05万m3(浅层地下水1.9万m3,自来水0.15万m3)。取水主要用于混凝土生产用水和职工办公生活用水。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强化水**的节约和保护。要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 ( GB/T28714)等规**装经检定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在工程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你公司应及时向我局申请取水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并获得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四、****水厂区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不外排。
五、你公司要积极配**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每年年底前要向我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严格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取水,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台帐等用水管理工作。
六、如本项目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你公司应重新申请取水。
七、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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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