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弋阳县2024年弋江镇CMR8坑清线至王家山等44条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次)弋阳县2024年弋江镇CMR8坑清线至王家山等44条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次) [第1次招标文件补遗公告]
[**县]**县2024年**镇CMR8坑清线至王家山等44条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次)**县2024年**镇CMR8坑清线至王家山等44条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次) [第1次招标文件补遗公告]
【信息时间: 2024-10-31】
由于**省交通系统招标文件版本问题,现将原招标文件中: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截至 2024 年10月23日 24 时 00 分,未在**省公共**交易系统(交通工程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在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完成采集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交易系统完成采集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等信息在截止时间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截止时间前采集的数据为准”调整为“截至2024年10月23日24时00分,未在**省公共**交易系统(交通工程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在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完成采集的资质、人员,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交易系统完成采集的资质、人员等信息在截止时间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截止时间前采集的数据为准。” 二、第一章 招标公告:附表四 业绩要求“Ⅱ类投标人近5年(指2019年11月01日至2024年10月31日下同)的已完工程(指交易系统交通用户库采集的交工日期在前述时间内的工程)业绩应同时满足:II类投标人近5年的独立承接工程业绩应同时满足:投标人近5年(2019年10月至2024年9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31元及以上的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达到80%即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未提供或不符合的则该项业绩将不予认定”。调整为“Ⅱ类投标人近5年的独立承接工程业绩应同时满足: 投标人近5年(2019 年11月至2024年10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31 元及以上的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达到 80%即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未提供或不符合的则该项业绩将不予认定。” 三、其他内容不变。相关补遗文件请至用户系统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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