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三效碱蒸发装置及配套设施技改项目建筑工程,****科技局批准建设,项目编号****,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区****开发区**产业园
2.2项目概况和规模
2.2.1项目概况:****三效碱蒸发装置及配套设施技改项目建筑工程,在现有空地建设一套15万吨/年三效碱蒸发装置及配套设施、机柜间。
2.2.2建设规模:一座三效蒸发装置及配套设施建筑工程。
2.3招标范围:
2.3.1本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建(构)筑物及其基础工程的施工,主要包括蒸发装置厂房、机柜间、碱罐区、设备基础、给排水、防雷接地、管廊基础等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工期总日历天:243天(含冬歇期120天)。
2.5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及合同约定,达到合格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GBT 50484-201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竣工时间为准) 至少具有一项已完工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石油化工配套建筑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完工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完工证明文件是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备案表)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中间交接证书或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文件(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或业主盖章的上述完工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评委将不予采信】。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承诺未同时担任其它建设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已完工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石油化工配套建筑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完工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完工证明文件是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备案表)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中间交接证书或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文件(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或业主盖章的上述完工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评委将不予采信】。
3.7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管理人员按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2人、质检员(质量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进行配置,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人数按照中华人民****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执行,并且配置不少于2人。
3.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公司****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公司)。
3.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cn/)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4日20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市**大道2号七楼,****交易中心705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入**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公共**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10月31日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开发区**产业园
联系人:赵鑫
联系电话:185****65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中北路108****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廖紫辉、周锋、郑涵
联系电话:0717-****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