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7国道**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637国道**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列入**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普通国道实施类项目,已由****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637国道**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发改项字〔2024〕166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637国道**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4〕2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12-330000-04-01-253884。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长岗隧道内的****界,路线出隧道后沿老路向西拓宽改建,经裕溪至靖居口村,于靖居口与拟建209省道相接,之后路线经象溪镇北侧后跨松阴溪至南坑口东侧下穿G4012溧宁高速,并沿山边向西布设,在南坑口西侧再次跨越****电站、雅溪口至本项目终点象溪镇黄田铺村附近,顺接637国道**雅溪口至**界段,路线全长19.609公里,全线设桥梁约3532米/16座,其中大桥3350米/11 座,中桥95米/2座,小桥87米/3座;设置隧道约4054米/3.5座(与**交界的长岗隧道按0.5座计),其中长隧道2993米/1.5座,中隧道813米/1座,短隧道248米/1座;设置停车区1处及必要的配套设施。
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隧道单洞净宽 10.25 米(其中象溪隧道、雅溪口隧道单洞净宽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其余技术指标按照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满足中华人民**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部分)相关规定。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42个月,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4.4990亿元,其中**费为16.2375亿元。定额**费138049.4487万元。
2.2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637国道**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的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含防护、排水)、路面、桥涵、隧道、交叉等)、房建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管理设施、道路照明、隧道机电设施等)、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等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用1+N模式,主要内容包括:
“1”为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
“N”为各类专项咨询服务,包括:项目建设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监理、爆破安全监理、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环境影响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施工总体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财务决算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并移交全部相关资料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①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持有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证书或持有工程咨询单位公路专业甲级资信证书;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1-4)。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持有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证书(或持有工程咨询单位公路专业甲级资信证书)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资质等级按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各方须在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专业工程,否则联合体不予认可;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作为其他联合体中的一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具有设计、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资质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计资****运输部网站(https://hwdms.****.cn)“**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
(2)监理资****运输部网站(https://hwdms.****.cn)“**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
(3)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或上述名录中的业务范围不能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或投标文件中未附列入上述名录网上查询结果扫描件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潜在投标人可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09月25日16:30(**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4年09月26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日当天09时00分前递交****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地址:**市**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五楼)。
5.4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招标人定于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cn/)、**市公共**交易网(https://lssggzy.****.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lssggzy.****.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地 址:**县西屏街道长虹中路146号 地 址:**省**市古墩路701****广场
A座7楼
邮 编:323400 邮编:310030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人:杨成蛟
电 话:0578-****811 电话:0571-****3046、137****6300
行业监督部门:****运输局
地 址:**市**路701号
邮 编:323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78-****830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0日
备案单位:****运输局
备案时间:2024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