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文旅推介会策划及执行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名称: 2024**(**)文旅推介会策划及执行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采购资金为国有,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人民币48.50万元。
4、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8.50万元。
5、项目概况:为做好南北结对文旅交流推广工作,策应“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布局,拓展苏南地区客源市场,提升**、**旅游产业**和市场拓展水平,拟在**市**区举办两场2024**(**)文旅推介会。
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主要为制定**市****酒店文旅推介会(**市**区虹北路68号)和**新天地公****广场****广场)文旅路演推介活动的策划、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活动实施和安排及相关配套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约期限:预计为2024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8、项目验收要求: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之内。采购单位(活动主办方)有权全程监督成交单位项目的实施过程,随时了解项目进度,并组织对各个项目具体环节的验收工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申请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申请人予以关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采购人谢绝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止;
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上述发售期内在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com/s/1MkiGAXfX27LkXpxVVQY1Qwpwd=1brt 提取码:1brt)提取收款码缴纳报名费并备注单位简称+邮箱地址。报名费.0元/份,无论何种情况售后不退。
3.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5点00分(**时间)
4.2投标地点:阜****中心13幢8楼。
4.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15点00分整
4.4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
五、其他补充事宜
5.1本项目无需缴纳蹉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相关条款。
5.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15- ****8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阜****中心13幢8楼
联系人:廖东玲 联系电话:0515-****1985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