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供应商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供应商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包1 | 副食品供应商配送服务项目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包2 | **市 | ||||
包3 | **市 | ||||
包4 | **县 | ||||
包5 | **县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总预算651.39305万元。共分5个包。其中,包一:449万元;包二:98万元;包三:34.67万元;包四:34.67万元;包五:34.67万元。;
※3.最高限价:投标人提报的所有产品价格为下浮率,**﹒价格通(www.****.cn)网站“物价大数据分析平台”上公示副食品的价格,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下浮率范围为8%(含)-10%(含)(以**区副食品均价为标准);该网站没有的副食品类别,以双方市场询价为准,报价应低于当时当地市场零售价的10%(含)以上;
※4.本项目共分五个标包,其中一标包选取三名中标人,其他标包各选取二名中标人,各标包兼投兼中。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网上发售。
(三)申领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扫描,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人邮箱:****@qq.com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军队采购网(https://www.****.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军队采购投标人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 。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0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区长**路10号办公楼2楼东侧会议室。
(四)提交方式:£线上提交,不到场开标 R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区长**路10号办公楼2楼东侧会议室。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不组织,自行踏勘。
(二)踏勘地点:不组织,自行踏勘。
(三)联系人:吴老师。
(四)联系电话:0538-****033。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
(一)投标文件发售后,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4年 11月4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qq.com。招标代理机构视情况集中召开标前答疑会。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上发布。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左经理
办公电话:0538-****201
移动电话:182****8898
传 真: /
地 址:**市**区唐訾路25号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采购管理部门
办公电话:0538-****033
移动电话: /
采购机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