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S225梅街绕镇段建设工程(**区齐石路梅街绕镇段建设工程)
2.标段名称:S225梅街绕镇段建设工程(**区齐石路梅街绕镇段建设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3.1本项目招标单位、项目业主均修改为:****、******公司。
3.2本项目建设资金及出资比列修改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3.3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填写“招标人名称”的地方,不作为评审要求。
4.招标人:****
地址:**市**区池阳路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黄双
电话:0566-****2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236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涂健、秦涛
电话:136****3051、183****7095
1.项目名称:S225梅街绕镇段建设工程(**区齐石路梅街绕镇段建设工程)
2.标段名称:S225梅街绕镇段建设工程(**区齐石路梅街绕镇段建设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3.1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只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即可。
4.招标人:****
地址:**市**区池阳路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黄双
电话:0566-****2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236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涂健、秦涛
电话:136****3051、183****7095
1.项目名称:S225梅街绕镇段建设工程(**区齐石路梅街绕镇段建设工程)
2.标段名称:S225梅街绕镇段建设工程(**区齐石路梅街绕镇段建设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2(2)—项目总工实力—3、项目总工业绩”评审,投标人提供项目总工在该项业绩中担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均认可。
(2)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11、质量保证金金额”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2.5质量保证金—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为准,投标人填写时按3%或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均认可。
4.招标人:****
地址:**市**区池阳路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黄双
电话:0566-****2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236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涂健、秦涛
电话:136****3051、183****7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