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凯江河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营造林工程、中江县继光湖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营造林工程联合招标招标公告
**县凯江河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营造林工程、**县继光湖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营造林工程联合招标招标公告
****、****公司受****、****公司委托,拟对**县凯江河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营造林工程、**县继光湖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营造林工程联合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
二、招标项目:**县凯江河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营造林工程、**县继光湖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营造林工程联合招标。
三、招标项目简介:
(1)**县凯江河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营造林工程:共计8878.3亩,其中东**洪沟村1155亩、****花园村1041.5亩、东****村740.5亩、东****村1044.4亩、永太镇东沟村1505.3亩、永太镇多宝村670.9亩、永太镇清福村830.6亩、永太镇群益村615.6亩、永太镇新店村653.7亩、永太镇长远村620.8亩。均为中幼林抚育。项目建设期限1年,管护期3年。
(2)**县继光湖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营造林工程:共计10167.5亩,其中:龙台镇10167.5亩,其中:宝顶村1821.9亩、大塘村911.9亩、高店村1120.8亩、花池村307.9亩、黄坡店村1997亩、普贤村2252亩、泉水村683亩、驷马垭村1073亩,均为中幼林抚育。项目建设期限1年,管护期3年。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招标文件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网络获取):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付款凭证)发送至****@163.com,代理机构收到并审核无误后将通过邮件形式发放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原件在响应文件开启当日递交至开标地点。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注:报名介绍信模板及付款二维码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上午9:30时(**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上午9:30时(**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省**市**区华山北路33号(熙城写字楼1栋25楼5号)。
九、本投标邀请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国企自营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公司
通讯地址:**县凯江镇**南路98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38-****416
采购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市**区蜀西路海科大厦B座1008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9985
****、****公司受****、****公司委托,拟对**县凯江河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营造林工程、**县继光湖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营造林工程联合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
二、招标项目:**县凯江河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营造林工程、**县继光湖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营造林工程联合招标。
三、招标项目简介:
(1)**县凯江河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营造林工程:共计8878.3亩,其中东**洪沟村1155亩、****花园村1041.5亩、东****村740.5亩、东****村1044.4亩、永太镇东沟村1505.3亩、永太镇多宝村670.9亩、永太镇清福村830.6亩、永太镇群益村615.6亩、永太镇新店村653.7亩、永太镇长远村620.8亩。均为中幼林抚育。项目建设期限1年,管护期3年。
(2)**县继光湖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营造林工程:共计10167.5亩,其中:龙台镇10167.5亩,其中:宝顶村1821.9亩、大塘村911.9亩、高店村1120.8亩、花池村307.9亩、黄坡店村1997亩、普贤村2252亩、泉水村683亩、驷马垭村1073亩,均为中幼林抚育。项目建设期限1年,管护期3年。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招标文件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网络获取):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付款凭证)发送至****@163.com,代理机构收到并审核无误后将通过邮件形式发放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原件在响应文件开启当日递交至开标地点。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注:报名介绍信模板及付款二维码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上午9:30时(**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上午9:30时(**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省**市**区华山北路33号(熙城写字楼1栋25楼5号)。
九、本投标邀请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国企自营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公司
通讯地址:**县凯江镇**南路98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38-****416
采购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市**区蜀西路海科大厦B座1008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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