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市**区小桥巷19****停车场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挂牌价 (元/月)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年) |
****停车场 | **市**区小桥巷19****停车场 | 33889 | 11085(地下一、二层共计车位219个) | 3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缴清当月费用。
2、租金递增方式:无。
3、履约保证金(押金):叁个月租金。
4、装修期:无。
5、租赁用途:****停车场使用(不允许改变业态、不允许转租),不得有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危险品等危及安全的活动(若承租方与工商登记的法人代表、负责人、股东或经营者不一致,则认定为转租)。
6、计租面积说明:11085平方米(地下一、二层共计车位219个,详见附件)。
7、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8、竞价保证金:50,000元。
9、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书》并于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移交。
10、装修情况:简装。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其它费用标准及收取方式:承租****停车场的有关费用(物业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煤气费、闭路电视费、宽带网、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空调费等)。
5、合同的签订:中选承租人应于海峡纵横平台发布的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押金)及首期租金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并到出租方处取得履约保证金收据及签订《租赁合同书》。中选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缴齐履约保证金、租金、取得收据和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没收其竞价保证金。
6、押金及承租后租金收取方式:出租方将根据公告向承租人收取履约保证金,并根据所附格式合同要求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内此后的租金由承租人按月汇达出租方指定的账户(先交租后使用),每月10日前缴清当月的租金。
7、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装修装饰的,应由承租人自行申报消防单位验收。承租人装修装饰过程中擅自改变租赁物主体结构的,出租方有权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人停止施工,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并将承租人的押金全额充抵违约金,且由此造成的损失承租人还须负责赔偿。
8、租赁期满,装修装饰改造工程的所有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装修装饰改造投资等)要求出租方予以补偿或赔偿或拆除任何装饰装修物品,在保持租赁物装修装饰改造工程竣工后的正常使用状态将其移交予出租方(同时承租人应搬离含加工设备、办公设备在内的物品)。
9、租赁合同期间,如因政府需要对租赁物(或其所在土地)进行拆迁、征用、收储、改造等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承租人。
10、因政府拆迁、征用而产生的拆**置补偿款(含装修补偿款项)及产权调换的场所,与承租人无关。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含装修改造投资)要求出租方予以补偿或赔偿。
11、承租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搬离自有物品、清****停车场移交出租方或按出租方要求移交有关单位,出租方****停车场移交手续后应退还承租人预付的当月租金余额。
12、租赁期限届满或因任何原因租赁合同被提前终止,承租人应当立即搬离租赁物,并在期满日或提前终止日之次日起三天内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装修投资等)要求出租方予以补偿或赔偿。如未依上述约定按时交还租赁物,承租人应从期满或提前终止日起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同期租金的占用费以及相当于占用费总额30%的违约金。
13、承租人水、电费按月与物业结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遇调价,则按调价幅度做相应调整。物业费、卫生费(含垃圾清运)、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4、承租人应在开始营业前自行办理齐全场地经营的相关手续,做到依法经营。
15、承租人承租期间应保证场地配置管理人员负责场地日常管理及安全秩序疏导等工作。
16、承租方因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而使场地或原有设备损坏的,由承租方自行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承租方应自觉遵守安全工作相关条例,不得擅自改变场地公共设施,不能占用公共房屋(场地)及放置物品、杂物堵塞通道,应做好场地的防火、防撞、防盗等工作和措施,凡在租赁期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7、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出租方或上级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社区或物业管理等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8、承租人竞租前须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竞租标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则视为清楚标的的所有情况。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的任何纠纷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9、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20、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1、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停车场使用(不允许改变业态、不允许转租),不得有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危险品等危及安全的活动(若承租方与工商登记的法人代表、负责人、股东或经营者不一致,则认定为转租)。
(3)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中心指定账户、应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押金)及首期租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4)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22、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0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4年11月20日17时前至本平台(www.****.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24年11月20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市**区**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0日17时。
5、看样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0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133****3649。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4年11月21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2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5、本招租公告及附件****停车场****公司所有。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591-****0853
传真:0591-****0857
****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