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醴泉河**市**区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 | 批复文号 | / | ||||
建设地点 | **市**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综合治理醴泉河河长25.59公里;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5300.0 | ||||||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11-01 00:00至2024-11-05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11-01 00:00至2024-11-05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人员要求:本项目拟配备4人,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和专职技术人员3名,以上人员均具备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2、业绩要求:申请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申请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提供1个及以上的单个项目中标金额不低于91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类招标代理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以**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截图、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公示截图,委托招标代理合同,金额以代理合同金额为准。3、在**市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招标代理机构排名90分及以上和无不良行为(提供公告发布当日查询网页截图)。4、最终代理服务费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基价,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20%计取。特别提示: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请各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所有要求资料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逾期上传的作无效处理。 | ||||||
联系人 | 詹开建 | 联系电话 | 187****33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