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 17:0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千灯镇2024年度技防维护服务项目 | ||
品目 | 硬件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17:02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59.7887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昕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7873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千灯镇汉昆路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3940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西路18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昕玥 |
项目概况 千灯镇2024年度技防维护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2 13: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千灯镇2024年度技防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9.78874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千灯镇2024年度技防维护服务预算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一、千灯镇2015年技防建设工程 | ||
1 | 千灯路面治安监控建设 | |
2 | 石浦路面治安监控建设 | |
二、****监控设备系统全套 | ||
1 | 政府监控设备系统全套 | |
三、2017年千灯老小区监控改造工程项目 | ||
1 | 千灯辖区 | |
2 | 石浦辖区 | |
四、2018年千灯镇老旧小区安防整治项目 | ||
1 | 2018年千灯镇老旧小区安防整治项目 | |
五、2018年千灯镇技防监控建设项目 | ||
1 | 2018年千灯镇技防监控建设项目 | |
六、2019千灯老小区技防升级提档工程智能化系统 | ||
1 | 2019千灯老小区技防升级提档工程智能化系统 | |
七、****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改造系统维护 | ||
1 | ****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改造系统维护 | |
八、千灯派出所及其他办公楼智能化系统搬迁、改造工程 | ||
1 | 千灯派出所四楼会议室主干供电及联网链路 | |
九、云存储租赁 | ||
1 | 2018年千灯镇老旧小区安防整治项目 | |
十、千灯石浦道路治安监控 | ||
项目名称 | ||
1 | 2018年**局治安监控前端点位建设 | 道路枪机 |
可控球机 | ||
2 | 2018年机场路等7条道路改造安防配套工程建设 | 道路枪机 |
可控球机 | ||
3 | 石浦机场路道路监控 | 道路枪机 |
可控球机 | ||
4 | 石浦卡口道路监控 | 道路枪机 |
可控球机 | ||
总计 |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度维护截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11-12 13: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时间:2024-11-12 13:30 (**时间)
地点:**市**西路1801号A1栋B2楼开标室4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CA证书办理
****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认证中心CA证书和**国际****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财政厅****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现场办理地址:**市**区平泷路251****中心4****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cn/zfcg/html/content/202********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3811、025-****3812、153****2027、153****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2950;QQ:****755361、****179389、****06745。
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cn/zfcg/html/content/202********910031.shtml)进行操作。
5.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
7.****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0854。
8.****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9.本项目由********采购中心)代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用。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千灯镇汉昆路9号
联系人:牛文瑞
联系电话:159****39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省**市**西路1801号
联系人:孙昕玥
联系电话:0512-****7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昕玥
电话:0512-****7321
附件:****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