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中心]受****(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定于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上午09:10****中心举办****市储备粮电子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交易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09:10分。
地点:**市**区民主路9****储备局办公楼4楼
二、竞价交易的品名、年份、数量:
品名 | 年份 | 数量(吨) |
早籼普通稻 | 2022 | 1219.700 |
合计 | 1219.700 | |
备注:标的物详情见附件。 |
各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105期****市储备粮销售电子交易清单(周二)》,实际标的物数量以交易当天最后公布的清单为准。
三、报名方式、交易方式、看样地点、截止时间
1.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买方须在2024年11月4日18:00****中心会员注册、密钥、CA证书、电子签章或年审。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4日16:00。
2.交易方式:现场交易和远程交易。参加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壮族****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om),从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入口进入****市储备粮交易专场进行交易。
3.看样地点:****粮库 (由买方自费查看);
看样时间:****粮库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看样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4日中午12:00。
注:有意向参与交易的竞买方需通过交易系统申请开具粮食交易看样单,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成交后需上传看样结果单,否则将影响后续合同的出库、验收确认等流程。
4.缴款及提货时间要求:成交标的物的竞买方(以下简称竞得方),应在下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办理缴款、提货及短少(损耗)等事宜,逾期责任自负。
委托方 | 缴款截止日期 | 提货截止日期 | 办理短少(损耗)截止日期 | 备注 |
**** | 2024年11月15日 | 2024年12月5日 | 2024年12月9日 |
5.逾期提货保管费用:竞得方逾期提货须征得委托方(承储库)同意。竞得方逾期提货按合同总数量每吨2元/天计算保管费。委托方对逾期超出30天未提的货物有权自行处置。
四、保证金、货款、手续费
1.竞买方须预交保证金120元/吨(含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必须在2024年11月4日17:00****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竞得方的保证金不能冲抵货款。
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壮族****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联社民主分社
帐号:179********2096368
行号:402****00446
2.成交履约****交易中心进行结算。竞得方须在2024年11月15日16:00****银行账户汇入所成交标的物的相应货款,方可在交易系统内提交出库申请。
货款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壮族****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自由贸易试验区支行
帐 号:203********100****81671
行 号:203****33012
开户名称:**壮族****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联社民主分社
帐 号:179********2096368
行 号:402****00446
*竞买方汇交保证金、货款时,请务必****银行账户****交易中心****银行账户,确保正常开展交易、交割、结算等交易业务。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影响参与交易,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竞买方自行承担。
3.标的物成交后,委托方(承储库)及竞得方分别按成交总额的1‰****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合同终止,手续费均不退还。
4.未实现交易的竞买方可在2024年11月5日后的工作日内08:00—16:00****交易中心提出出金(退款)申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后退还其申请出金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未主动申请出金的视为保留交易保证****交易中心,可用于参加下期交易或支付货款,不作****交易中心所有)。****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按指令代收、代付、代管。竞买方申请出金的,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五、电子交易的标的物规定:
1.标的品质:交易中心对本次电子交易标的物的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数量以实际出库数量为准。竞买方参与电子交易前,应在看样期间内亲自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全部情况。竞买方一旦参与竞买报价,则视同认可交易清单品种、质量与库存物品相符。交易成交后,竞得方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标的物为由不确认该项交易。若违约,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2.规格形态:交易成交价格为委托方承储库仓内交货价,标的物规格为散装的,出库时不含包装及其他费用(如竞得方需包装库的,包装物由竞得方自理或委托承储库代办,其价格由竞得方与承储库双方协商议定);标的物规格为包装(含标准包或非定量包装)的,出库时不扣重、不计价(竞得方如需拆包后散装出库的,由竞得方自理或委托承储库代办,相关费用由竞得方与承储库双方协商议定);如标的物同时存在散装粮和包装粮时,分别按上述规格执行。
3.出库费用:提货时具体发运方式由竞得方和承储库协商,如需要在库内汽车(船)板交货的,汽车(船)板前费用由竞得方承担。汽车(船)板前费用由承储库按不高于30元/吨(不含包装物)的标准计算,具体包括:机械磨损费、电费、过磅费(包括确需库外过磅的)、装车等费用;包装出库时,还包括灌包、封口、口绳等费用。
4.安全责任:为明确安全责任,原则上由承储库负责装卸作业。
六、其他重要事项
1.请委托方及竞买方在交易前务必登陆网站(www. gxcbljt.com****中心索取《****中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中心储备粮销售电子交易须知》《交易授权书》《****易购销合同》(样本)并了解相关内容。成交即视为认可上述所有合同及规则文件条款。
2.委托方及竞买方可通过登录网站(www. gxcbljt.com))查询本次交易标的物清单、交易须知及****交易中心领取。
七、联系方式
电话:0771-****788、****611(业务);0771-****051(财务)
八、附件(以下蓝色字体部分可直接点击下载、查看)
附件:《****1105期****市储备粮销售电子交易清单(周二).pdf》
**壮族****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