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千伏竹园(大坪)送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选址图经2023年第12次**市自然**审查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于西湾01编制单元XW01—02—16地块中。因项目与该地块用地性质、控制指标不相符,****区管委申请,拟对XW01—02—16地块进行调整。目前已编制完成了《****中心**西湾01编制单元XW01—02—16地块调整专题论证报告及图则》,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将该调整图则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园区立头安置片区内,对门岭路交石梯路东北侧。
二、主要公示内容
根据《****中心**西湾01编制单元XW01—02—1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地块调整前规划指标为:XW01—02—16地块面积约275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高于2.0不低于0.7,建筑系数不低于35%,绿地率不高于20%,建筑限高24米。
调整内容:根据项目选址以及开发边界划定的情况,拟将XW01—02—16地块分XW01—02—16A、****、XW01—02—16C三个地块,其中将地块西南角10亩地块的用地性质调整为供电用地(地块编号为****),控制指标相应调整;****电站与工业用地的防护安全,在供电用地地块周边设置相应防护绿地(地块编号为XW01—02—16C)。XW01—02—16A地块面积约229亩,用地性质、控制指标保持原控规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日报。
(二)****网站http://hz.****.cn/。
****园区立头安置片区内,对门岭路交石梯路东北侧。
该控规调整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现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发邮件到****城市建设科(地址:**市**大道403号,电话:****433,邮箱:hzcsjskgg@gxj.****.cn)。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图则
3.调整前后对比图
4.调整后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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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