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西站北航东侧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第2次澄清公告
高**站北航东侧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第2次澄清公告
高**站北航东侧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答疑澄清文件(二)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7.2.8“√定标方法”,原文件为√1.票决拟中标人和确定中标人两阶段法。√直接票决法,即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拟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拟中标人”;
现修改为:√2.票决法;
二、原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4788.9653万元;备注:税前其他暂列金200万元,计入智造路道路工程其他费用中;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4392.2111万元;备注:含税前其他暂列金190万元,计入智造路道路工程其他费用,暂估价1800(除税)元,计入智造路排水工程其他费用中。
三、投标截止时间由 2024年11月13日9时30分00秒 变更为 2024年11月18日9时30分00秒 。
四、在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加入品牌表,品牌表如下;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品牌/厂家/门店 |
1 | 光源 | 雷士、阳光、库柏、晶皓 |
注:上述材料品牌是招标人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预算价编制计价时参考了部分品质较好的材料品牌,投标人报价时需充分考虑,履约时不得降低材料的品质。投标人在履行合同时,可选用参考品牌的材料,也可选用参照或相当于参考品牌技术的材料,在选用参照或相当于参考技术标准的材料前,须将相关证明材料报监理单位及招标人审核、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
五、其他未涉及部分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六、本次答疑澄清文件重新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本澄清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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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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