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塑料制品喷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长平路47号,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7805
传真:0754-****8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塑料制品喷漆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市**区潮汕路西侧金园工业区6C3片厂房第六层之二 |
环评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市**区潮汕路西侧金园工业区6C3片厂房第六层之二建设,建筑面积为658平方米,主要从事化妆品包装瓶内部的喷漆加工,年加工化妆品包装瓶135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方面,项目喷漆、晾干、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1套“气旋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涂装工序采用“水帘湿式漆雾净化”措施,对喷雾净化效率约为85%。项目喷漆漆雾经喷漆台配套的水帘柜处理后,再采用1套“水喷淋气旋塔”处理。 2. 废水方面,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污染源主要是生活污水和水帘柜水、气旋喷淋塔喷淋水。项目水帘柜水、气旋塔喷淋水定期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将絮凝沉淀过程中产生的沉渣进行清理,沉渣收集后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西港河。 3. 噪声方面,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通风运行等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减振、降噪、消声及墙体隔音等降噪措施。 4.固废方面,运营期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统一收****公司回收利用,不合格品交回给客户处理;漆渣(含絮凝沉淀渣)、废活性炭、废容器罐、喷枪清洗废液(含废油漆)、废润滑油、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棉统一收集后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均不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环境局**分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