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 赁 权 拍 卖 公 告
受有关部门委托,我公司将于2024年11月08日12时至14时(延时除外)通过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县呼吉****煤厂租赁权,占地面积约80亩,建筑面积合计约为15878.98平方米,参考价:450万元,租赁期限:三年。
煤厂明细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结构 | 面积/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土地 | 80 | 亩 | ||
2 | 值班室 | 砖混结构 | 61.2 | ㎡ | |
3 | 机修车间 | 剪力墙结构 | 378.56 | ㎡ | |
4 | 消防水池泵房 | 剪力墙结构 | 472.79 | ㎡ | |
5 | 综合用房 | 框架结构 | 873.82 | ㎡ | |
6 | 1#储煤库 | 剪力墙钢结构 | 4451.2 | ㎡ | |
7 | 2#储煤库 | 剪力墙钢结构 | 9641.41 | ㎡ | |
8 | 地磅 | 2 | 台 | 80 吨 1 台120 吨 1 台 |
以上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实地丈量为准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第一年租赁费用由拍卖人代收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其余两年租赁费由买受人直接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租赁期限:三年。
三、展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10:00-18:0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人可拨打咨询电话,预约现场看样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查勘。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县呼吉****煤厂。
四、竞买登记:
1.本次拍卖竞买人须在拍卖前登录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注册账户,线上通过实名认证进行资质审核。
2、竞买人参与竞拍须交付竞买保证金901000元。保证金须分两笔支付(线上1000元,线下900000元),须线下支付的****公司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折抵成交价款),须线上支付的按拍卖平台指定的账户交纳(拍卖结束后全额退还),保证金收取期间不计利息。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原路退还。
线下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开户行:****银行****公司****分行;
账号:3006 0220 0920 0228 902。
3、拍卖成交后,请于2024年11月12****公司指定账户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拍卖佣金(总成交价款的1.5%)从第一年租金里扣除。
公司名称:****;
开户行:****银行****公司****分行;
账号:3006 0220 0920 0228 902。
五、租赁要求:
1.承租期内,该标的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所有收费标准以相关部门收费标准为依据。
2.买受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该标的,否则委托人有权自行解除租赁合同,无偿收回该标的,并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期满未续租,买受人应保证该标的整体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其交回资产完好无损,否则由买受人修复或重新购置,委托人对买受人上述支出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4.合同期满,再次公开招租后,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购买权。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六、拍卖底价及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参考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则竞买成功,成为买受人。
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倍数。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特别提醒:
1、标的质量、数量、状况等均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须认真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清楚可能存在的瑕疵等,委托人、拍卖人均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等各项文件,理性参与竞拍。
2、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拍卖地点:伊犁州公共**交易网http://218.****.136:81/
九、拍卖时间:2024年11月8日12时至14时(竞价延时除外)。
十、咨询地点:**伊犁州**边境经济**区**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A座712室。
十一、业务咨询电话:0999-****898、193****6726 达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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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