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堂吊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堂吊灯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堂吊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项目概况:****大堂吊灯采购项目,交货地点位于****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人项目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XTC-C-****0093)。
招标范围:大型水晶吊灯1个,具体规格参数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含货款、设计费、模具费、装卸费、运输费、拆除安装费、灯带更换费、安装调试费、垃圾清运费、验收费、保险费、税费、相关辅材等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其他未注明的费用,即招标人按照本项目中标人中标价支付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能力(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国家规定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上下级,或属****分所,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分所,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天眼查等相关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6被列入烟草行业采购“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1年10月01日起至今”的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上午9时至2024年11月7日下午17时(**时间,下同),在**市**区奥体西路2666号中国铁建国际城B座15A-3室,持单位加盖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记录查询截图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过邮件方式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请将加盖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和标书费汇款底单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163.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注:请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购买同时登录“****集团外部用户信息库”(http://user.****.cn/)进行注册并维护企业信息(注册单位名称与潜在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收款信息:(开户单位:********公司;开户银行:****营业部;账号:531********090********186)。
备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本项目编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4时00分(**时间),地点为**市**区奥体西路2666号中国铁建国际城B座15A-2室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www.****.cn)和**省采购与招标网(www.****.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潍****开发区**东街181号
招标代理单位:****
执行机构:********公司
办公地址:**市**区奥体西路2666号中国铁建国际城B座15A-2室
联系人:韩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531-****6392、155****8079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