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1年)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1年)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1年)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中第九条第(二)款第1项“每月30日为上月管理服务费结算日(节假日顺延),凭乙方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由甲****财政局相关规定支付。”变更内容为“管理服务费结算分四期支付。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且开始履行服务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捌仟壹佰捌拾元整(¥438180.00);第二期:合同履行满五个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600000.00);第三期:合同履行满八个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第四期:合同服务期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壹仟捌佰贰拾元整(¥111820.00)”。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加强项目管理,我局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署补充协议,对原合同中第九条第(二)款第1项内容进行变更。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 地址:**市**区海德三道2050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3731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