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名称:****公司
法定地址:**省**市城****路79号12号楼科教大厦19楼1-378号
法定代表人:吴笑莹
授权代表:郑岚曦 联系方式:191****8828
地址:****十三组24号 邮编:637400
****公司:
我公司于2024年10月29****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邮寄出的关于**县2024年殡仪馆设备采购(****)的质疑函,我单位予以受理,****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拣灰火化机
▲炉体外结构表面温升≤30°C,炉门和观察孔局部温升≤60°C。(符合GB****42003要求)。
▲火化机运行工况应满足遗体入炉前炉膛温度(含再燃室)在>850℃,火化烟气在再燃室中的停留时间≥2s,遗体火化结束后关闭主燃烧器。
▲在任何运行状况下,火化机主燃室和再燃室内均应保持负压,以防止烟气外溢(符合GB19054-2003要求)
▲系统可自动检测炉膛内部雾化燃料浓度防止爆燃或系统自动检测在1分钟内点火三次,系统将启动防爆燃机制,引风机3分钟内无法关闭,将雾化燃料引入地下烟道3分钟后才可以再次点火。
▲系统可自动检测燃烧负压,当负压为正负压时,燃烧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燃烧机制自动启动,将风机频率调至百分之百,保证炉膛负压运行。
事实依据:【国家标准】GB19054-2003燃油式火化机通用技术条件中有明确指标技术要求,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超出标准设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倾向于特定投标人的条件,不得要求投标人使用特定的产品、技术、服务或设备,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1答复:该质疑事项部分成立。
改为:删除“▲系统可自动检测炉膛内部雾化燃料浓度防止爆燃或系统自动检测在1分钟内点火三次,系统将启动防爆燃机制,引风机3分钟内无法关闭,将雾化燃料引入地下烟道3分钟后才可以再次点火。▲系统可自动检测燃烧负压,当负压为正负压时,燃烧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燃烧机制自动启动,将风机频率调至百分之百,保证炉膛负压运行。”
保留:
▲炉体外结构表面温升≤30°C,炉门和观察孔局部温升≤60°C。(符合GB****42003要求)。
▲火化机运行工况应满足遗体入炉前炉膛温度(含再燃室)在>850℃,火化烟气在再燃室中的停留时间≥2s,遗体火化结束后关闭主燃烧器。(符合《GB13801-2015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任何运行状况下,火化机主燃室和再燃室内均应保持负压,以防止烟气外溢(符合GB19054-2003要求)
质疑事项2:
火化炉尾气处理器
▲高效风冷散热降温的方式,不产生二次污染,并能在2秒钟内将烟气降至200℃以下,满足滤袋使用要求。
▲布袋清灰系统配备有空气过滤、自动感应脉冲清灰装置,可自动检测储存灰量,对滤袋进行自动清灰处理。
▲换热器进气口温度大于80℃时,散热风机不允许关闭
▲尾气与火化机同时运行时,尾气可读取火化机运行数据,具备限制操作功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事实依据:【国家标准】GB 19054-2003燃油式火化机通用技术条件中有明确事实依据:指标技术要求,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超出标准设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倾向于特定投标人的条件,不得要求投标人使用特定的产品、技术、服务或设备,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2答复:该质疑事项成立。
改为:删除“▲高效风冷散热降温的方式,不产生二次污染,并能在2秒钟内将烟气降至200℃以下,满足滤袋使用要求。
▲布袋清灰系统配备有空气过滤、自动感应脉冲清灰装置,可自动检测储存灰量,对滤袋进行自动清灰处理。
▲换热器进气口温度大于80℃时,散热风机不允许关闭
▲尾气与火化机同时运行时,尾气可读取火化机运行数据,具备限制操作功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质疑事项3:
全自动钛金瞻仰台
▲微电脑全自动温度控制器,在长时期工作未达到设定温度时,温度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提示及语音播报报警提示,并可手动设定温度。在电压不稳定时压缩机可自行延时,进行自我保护。
整机采用二套独立的制冷系统和控制系统,可单机工作/备用/双机同时工作模式一、功能开关在单机/备用工作时,A机先工作,当A机出现故障时自动切换到B机工作。
模式二、功能开关在双机工作时,双系统同时工作。(迅速降温,快速到达设定温度)
模式三、可设置制冷机组切换时间,根据所设置的时间自动切换制冷机组。
事实依据:与特定企业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倾向于特定投标人的条件,不得要求投标人使用特定的产品、技术、服务或设备,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3答复:该质疑事项成立。
改为:删除“▲微电脑全自动温度控制器,在长时期工作未达到设定温度时,温度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提示及语音播报报警提示,并可手动设定温度。在电压不稳定时压缩机可自行延时,进行自我保护。
整机采用二套独立的制冷系统和控制系统,可单机工作/备用/双机同时工作模式一、功能开关在单机/备用工作时,A机先工作,当A机出现故障时自动切换到B机工作。
模式二、功能开关在双机工作时,双系统同时工作。(迅速降温,快速到达设定温度)
模式三、可设置制冷机组切换时间,根据所设置的时间自动切换制冷机组。”
质疑事项4
钛金告别棺
全自动轮值型,制冷迅速、低噪音
事实依据:与特定企业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倾向于特定投标人的条件,不得要求投标人使用特定的产品、技术、服务或设备,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4答复:该质疑事项成立。改为:删除“全自动轮值型,制冷迅速、低噪音”
质疑事项5
六门冷冻柜
▲微电脑全自动温控器,在长时期工作未达到设定温度时,温度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提示及语音播报报警提示,并可手动设定温度。在电压不稳定时压缩机可自行延时,进行自我保护。
1、▲整机采用二套独立的制冷系统和控制系统,可单机工作/备用/双机同时工作模式一、功能开关在单机/备用工作时,A机先工作,当A机出现故障时自动切换到B机工作。模式二、功能开关在双机工作时,双系统同时工作。(迅速降温,快速到达设定温度)模式三、可设置制冷机组切换时间,根据所设置的时间自动切换制冷机组。
事实依据:与特定企业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倾向于特定投标人的条件,不得要求投标人使用特定的产品、技术、服务或设备,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5答复:该质疑事项成立。
改为:删除“▲微电脑全自动温控器,在长时期工作未达到设定温度时,温度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提示及语音播报报警提示,并可手动设定温度。在电压不稳定时压缩机可自行延时,进行自我保护。
1、▲整机采用二套独立的制冷系统和控制系统,可单机工作/备用/双机同时工作模式一、功能开关在单机/备用工作时,A机先工作,当A机出现故障时自动切换到B机工作。模式二、功能开关在双机工作时,双系统同时工作。(迅速降温,快速到达设定温度)模式三、可设置制冷机组切换时间,根据所设置的时间自动切换制冷机组。”
质疑事项6
**冷冻柜
直冷,全自动轮值转换模块
事实依据:与特定企业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倾向于特定投标人的条件,不得要求投标人使用特定的产品、技术服务或设备,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6答复:该质疑事项成立。改为:删除“直冷,全自动轮值转换模块”
该质疑事项1部分成立、质疑事项2、3、4、5、6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该项目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以上内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过认真核查之后针对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内容作出的答复,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如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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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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