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察雅县烟多镇曲松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5********5186735 | 建设单位法人:洛松达吉 |
洛松达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自治区**市**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县烟多镇**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49-****基地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220-A220-造林和更新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
经度:97.****40399,97.****47595 纬度: 30.****90726,30.****8227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5-26 |
昌环发〔2017〕5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94.22 |
21.6 | 运营单位名称:**** |
115********518673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300MACQ300E3F | 验收监测单位:/ |
/ | 竣工时间:2018-08-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1?id=40912DFumd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沟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1035.41hm2,综合治理面积为606.08hm2。其中:水域护岸治理面积 42.02hm2,河岸沿线一共抛填钢筋笼块石护岸15.31km。水土保持林289.02hm2,其中乔木种植79.2hm2,灌木林186.4hm2、经济果木林81.1hm2,封禁治理160.3hm2,蓄水保土面积114.74hm2。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修**窖工程16口,修建宣传栏9个、宣传牌8个、封禁碑5座。 | 实际建设情况:**沟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875.11hm2,综合治理面积为445.78hm2。其中:水域护岸治理面积 42.02hm2,河岸沿线一共抛填钢筋笼块石护岸15.31km。水土保持林289.02hm2,其中乔木种植79.2hm2,灌木林186.4hm2、经济果木林81.1hm2,蓄水保土面积114.74hm2。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修**窖工程 16 口,修建宣传栏9个、宣传牌 8个。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运行期不涉及生产活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运行期不涉及生产活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项目业主应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项目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档案。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工作内容纳入工程招投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与工程建设各有关方的环境保护条款和责任。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增强文明施工意识,规范施工行为。 2、项目施工过程应合理,科学地规划,严格划定施工红线,严禁越线施工,控制占地。施工期建筑垃圾清运至县政制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合理安排粉状筑路材料的堆存地点,并做好围栏、遮盖等措施,道路应定期洒水,路基施工时应及时分层压实,粉状材料应进行密闭运输。运营期,车辆运输应采取覆盖的措施,车辆减速行驶,设置限速标志。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机械设备,设备维护保养,设备减振、隔声。 5、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生活污水使用防渗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 6、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开工建设后,项目业****环保局****支队、****环保局报送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情况,并留存施工期影像资料,作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保护厅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7、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处理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1、根据调查,项目实施资料已进行存档,实际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签订合同中将环保工作内容纳入合同约定,施工基本规范。 2、根据调查,项目通过前期测量定位放线后,施工未超施工红线,开挖土石方基本实现施工场地平摊消纳;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自行运****填埋场处置;钢材等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项目区无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遗留。 3、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通过洒水降尘、料区帆布覆盖、车辆减速慢行、车厢需加盖篷布措施进行抑尘,施工期间未发生大气污染环境事件。 4、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布局施工机械、现有居民区围墙、高差距离衰减措施进行降噪,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事件。 5、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未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自建旱厕,定期清掏用于项目林草地施肥。 6、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基本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完成项目建设,未收到相关环保部门处罚文件。 7、项目基本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成建设,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处理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未造成区域环境的恶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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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 | 临时施工营地场地需修建旱厕进行生活污水处理,在施工结束后对其清运并用作草地施肥,并将旱厕回填。建议旱厕尺寸为 2m×6m×1m。施工期营地的生活污水不外排,对附近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生产废水来自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用水量约2.0m3/d,废水产生量约1.6m3/d,生产废水主要含SS、石油类等,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建沉淀池1个(规格2m×2m×1m)澄清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机械维护用水量约1.0m3/d,而机械维修的含油废水产生量约为0.8m3/d,应设置简易隔油池2个(规格1.5m×1m×1m)处理,油渣妥善处理。含有害物质的建材不准堆放在水体附近,并设有篷盖,必要时设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入水体。 | 根据调查,项目施工废水通过在各施工场地自建1座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未外排;施工人员清洗废水通过水桶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通过自建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项目林草地施肥,调查期间旱厕、沉淀池、隔油池已进行消毒填埋。 验收期间,现场无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遗留。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施工废水、废液突发外排污染环境事件。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 | 1、交通粉尘的消减与控制 (1)施工车辆扬尘控制 ①在施工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过水槽,尺寸(5m×2m×1m)为10m2,底部做好防渗处理。要求进出运输车辆必须过水坑,并定期清掏水坑,防止运输车辆轮胎将砂石带出场外,造成一定的碾压起尘。 ②凡远距离运送土石方、石灰等材料的运货车,都应用篷布或塑料布覆盖,或用编织袋分装,或采取密封措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扬尘或运输材料泄漏对大气环境的污染。近距离运输时,严禁超高运输,避免超高部分在运输途中抛洒和扬尘。 (2)路面灰尘控制 ①专人负责临时施工道路的养护、维修和清扫,非雨日洒水降尘,以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 ②限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和载运量。 2、燃油废气的消减与控制 ①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工程车辆及施工机械,淘汰老、旧车辆及施工机械,使用符合燃油标号的油料; ②推广环保新技术,更新控制排放物装置,使用新型节油净化器和燃油增效剂达到净化空气作用的同时又节省了燃油; ③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始终保持发动机处于良好的状况,降低尾气中有害成分的浓度。 3、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①作业区路面经常洒水,以保持路面一定的湿度,减少车辆和机械设备通行时产生的扬尘; ②各工作面喷水或装除尘器等,降低作业点的粉尘; ③工程回填土和废弃物应堆放到指定的场地堆放,场地周围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大风扬尘而造成污染; ④临时土石方或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堆放场地采取加盖措施或表面淋水措施,减少有风日扬尘的产生量; ⑤施工通道两侧开挖的土石方及时清理,保持路面清洁。 4、施工人员及环境敏感对象保护措施 ①对于受大气污染影响较严重的施工作业面的施工人员,采取加强个人防护的措施对施工人员加以保护,如佩戴防尘口罩; ②施工生活区在施工总布置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的地形条件及常年气象条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尽量考虑将施工生活区布置在有大气污染的上风向处,以减轻大气污染对施工人员的影响。 | 1、交通粉尘的消减与控制 根据调查,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运输车辆出入口设置水槽降低车轮扬尘;施工原料、土石方运输采用篷布苫盖,密封运输。通过对非雨天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2、燃油废气的消减与控制 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使用柴油、汽****加油站采购,油质符合国家标准;施工机械、运输车****维修厂进行,施工区不设机械、车辆维修区;现场调查期间未发现汽油、柴油残留,施工期间未发生机械废气,汽油、柴油泄漏污染周边环境事件。 3、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施工物料、临时堆土区采用防尘网苫盖;临时堆土区采用洒水进行抑尘。 4、施工人员及环境敏感对象保护措施 根据调查,项目施工范围较广,且不涉及较大规模机械施工,树木种植基本采用人工,项目施工期间未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及投诉事件。 |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2、合理选择高噪声场所位置:施工场地应设置在敏感点100m以外的地方。 3、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禁止夜间(23:00-8:00)和午间(13:00-15:00)进行施工。若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4、施工期应协调好施工车辆通行的时间,在既有交通繁忙的情况下,工程建设方、施工方及交管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工作,避免交通堵塞,同时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夜间严禁运输。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 5、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将建筑施工环境噪声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在施工招投标时,将减低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列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施工操作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并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如佩戴耳塞、头盔等。 6、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7、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据调查,项目施工未在夜间进行,项目施工期较短,根据走访调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施工噪声扰民及投诉事件。 |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根据前述土石方平衡可知,施工期间总挖方量预计约为16681m3,工程回填量为24556m3,借石方8973m3,弃方量为1098m3。本项目产生的弃土1098m3,本项目拟将工程措施中开挖的弃土全部运至经果林进行洼地回填,回填平整后进行桃树种植,本项目不再单独设置弃渣场。评价要求在开挖的土石方在水土保持经果林进行临时堆存过程中均采取纱网遮盖,避免大风天气时产生扬尘,同时评价要求在水土保持经果林进行临时堆放的渣土应及时用于回填,尽量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2、针对施工期产生的对钢材等可回收利用的全部回收。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按最大劳动定员40人计,每人每天产生量0.5kg,则生活垃圾量为20kg/d。要求统一收集,运****填埋场。 | 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多余土石方用于经果林低洼处回填消纳,钢材等建筑垃圾已由施工单位回收;生活垃圾已由施工单位运****填埋场处置。现场调查期间,未发现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遗留情况。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生态恢复措施 (1)施工场地清理 ①施工场地的垃圾要定时收集,运****填埋场处置,应特别做好塑料袋等不可降解垃圾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禁止随意丢弃; ②严禁在工程沿线植被覆盖较好的林地和灌木林地内设置施工营地; ③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对沉淀池、隔油池、旱厕进行回填,撒播草种。 (2)施工道路生态恢复措施 ①便道施工在施工完毕后,及时平整便道,回填表层土壤,整治土壤,撒播草籽,促使植被自然恢复,使其对生态环境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②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及便道宽度,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施工便道应划定界限,即在施工便道两侧各0.5m区域采用拉绳、树立旗帜等措施,防止施工车辆随意越界行驶,避免车辆行驶对便道两侧植被进行碾压。 ③施工便道应设置明显标志划定其范围,并有专人进行施工疏导和管理。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加强对现有植被的保护,避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区;工程废物应及时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造成对两栖及爬行动物栖息地破坏,加大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力度,禁止偷猎。 3、水生生态的保护与恢复 ①禁止各类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避免污染河流水体,影**生生物生境; ②为避免工程弃渣对水环境和水生生物的影响,临时堆场周围设置栏挡,表面铺盖防雨布,以避免流失造成水质污染和影**生生物栖息环境。 ③为避免人为活动干扰生态环境,应加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置,避免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水体污染。 4、景观影响缓解措施 加强项目施工布置,杜绝脏、乱、弃现象,以保护区域景观的和谐性;施工场地用彩钢板沿边界封隔,形成一定高度的防护隔离屏幕,可减轻工程施工活动对周围景观的影响;建设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方案对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并碾压回填的土方弃渣及时清运,尽量减少疏松土石方的暴露时间,有效减轻施工区水土流失以及扬尘,施工后期积极开展施工迹地清理整治和植被恢复绿化工程,对于处于项目区本次设计建设区域在施工后期及时进行绿化工作。 5、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①土石方工程应选择适宜的施工时间。因暴雨季节是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大规模的挖方、回填及取土应避开雨季,并在雨季到来之前将开挖回填、取土场的边坡防护及排水设施处理完毕。 ②控制土石方工程施工周期。采用边开挖、边回填、边取土的施工方案,尽可能减少疏松土壤的裸露时间。 ③把项目区水土保持施工任务列入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水土保持施工进度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要保证水保设施的施工质量,确保边坡稳定,使水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①项目区的边沟设置应及时完成,减少雨水汇集时对施工区域的侵蚀。 ②凡在有雨水地面径流处开挖基础时,应设临时沉淀池。降雨时,雨水在沉淀池中流速减慢,使泥沙沉淀。 ③对临时占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摊平压实。 | 根据调查,项目完工年限较久,验收调查期间通过现场恢复痕迹进行施工期措施回顾及恢复效果评价。 1、生态恢复措施 (1)施工场地清理 根据验收调查,项目施工场地已进行场地清理,现场无施工弃渣、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遗留,相关临时池体已进行场地平整、植被恢复。 (2)施工道路生态恢复措施 根据调查,项目施工便道已进行迹地平整,植被恢复,现状常见植被有蒿草、茅草、蒲公英、柳树、沙棘等。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验收调查期间,项目施工临时作业区已进行迹地平整、植被恢复,现场已长出植被,防洪堤为分段不连续建成,未造成两栖动物生境的消失,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基本恢复动物生境。 3、水生生态的保护与恢复。 根据调查,项目施工废水通过简易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未外排;现状无施工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遗留;施工生活污水排入自建旱厕处理后用于项目林草工程施肥,未外排。项目整体未造成区域水生生态的恶化。 4、景观影响缓解措施 验收调查期间,项目施工临建设施已拆除,现场已完成迹地平整、植被恢复,现场已长出蒿草、茅草、蒲公英、旱柳、沙棘、松柏等植物。 根据调查,项目防洪护岸工程堤背区域植被恢复覆盖度较低,管理单位后续需加强植被恢复区排查工作,对植被恢复效果较差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补撒草籽工作,并做好后续植被恢复抚育管理工作,确保植被恢复效果与周边景观环境相协调。 5、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项目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验收调查期间,项目开挖土石方已全部用于施工区洼地平整,施工未产生弃渣,未造成区域较大水土流失。 ****管理部门,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较大水土流失处罚事件。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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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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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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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由于本项目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项目施工期间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植被的破坏及施工期间水土流失加剧。由于项目主体建设内容已包括了生态恢复措施,故本次评价仅对施工期水土流失提出防治措施。 评价要求在施工期间,必须在项目周边修建临时围墙,及时夯实回填土,及时绿化,尽量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工程建成后,积极采取生态恢复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项目建成后水土流失将会得到有效控制。评价要求项目实施中禁止引进外来植物物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验收调查,项目临时设施已拆除,现场已进行迹地平整、植被恢复。 根据调查,项目施工场地部分区域植被恢复覆盖度较低,管理单位后续需加强植被恢复区排查工作,对植被恢复效果较差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补撒草籽工作,并做好后续植被恢复抚育管理工作,确保植被恢复效果与周边景观环境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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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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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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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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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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