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4〕243号
关于S239线五彩湾至**县公路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新交建交通****公司: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S239线五彩湾至**县公路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公司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若有删除不宜公开信息内容的还须提供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开发区、****农场、**州**县,项目呈南北走向,北端起点坐标:N 44°45′26.272″,E 89°9′14.108″,南端终点坐标:N 43°58′32.782″,E 89°14′1.999″。建设内容:项目总长度89.14km,其中:准东段21.3km(k37+060~k109+380),****农场段51.02km(k58+360~k109+380),**段16.82km(k109+380~k126+200),总占地564.3831hm2(永久占地445.1011hm2,临时占地119.282hm2),主要对S239线k37+060与S327线k23+500交叉处至G7京新高速泉子街互通连接交叉处之间的S239线现有路段进行改造扩建。其他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收费站1处,配套建设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该项目不设置料场,购买沿线既有商品料场的砂石料,商品料场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项目设置1个筑路原料制备场站用于生产混凝土沥青、水稳料等筑路材料,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单独办理环评。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依托筑路原料制备场站的生活区解决。项目总投资208912.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5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09%。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区域设置施工围挡;洒水抑尘;施工材料、土方等覆盖防尘布、遮网;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清洗车轮及车身,渣土车应加装密闭盖。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清洁能源货车,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燃油货车,禁止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柴油机废气排放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冬季采用电采暖,服务区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延伸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区设置临时沉淀池,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沉淀池进行拆除填埋处理;施工现场生活污水经移动式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拉运****处理厂处理。服务区**、服务区**、收费站各设置1座处理能力为50m3/d****处理站,采用A2O处理工艺,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处理站处理后,冬季储存于中水池中,夏季用于周边绿化灌溉,生活污水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 4275-2019)表2中B级标准限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加强维护保养;运输车辆控制车速,严禁鸣笛;合理安排工期,禁止午休时段和夜间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和路面养护,项目沿线居民点分布较为集中、离公路较近的路段(k113+440~k115+400(西侧)、k116+023~k116+375(西侧)、k116+570~k118+200(西侧)、k125+193~k125+700(西侧)、k125+700~k126+200(东侧)),设置隔声屏障,高度4m。交通噪声在道路边界线外35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4a类标准,35m范围外执行2类标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定期由施****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弃土方拉运至弃土场;运输施工固废的车辆,车斗采取遮蔽措施,严防固废沿途洒落。运营期:服务区、收费站等处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处置;道路维修养护产生的废沥青,收集后回用;服务区产生的废机油由危废贮存点暂存,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在划定施工范围内施工,严禁非法占地,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土方分层开挖、回填,分开堆放。运营期:加强环保宣传,公路沿线设置环保标志和提示标语。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生态恢复相关措施。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进行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
六、****环境局、****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环境局****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及环保设施隐患排查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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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