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项目轨道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项目轨道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轨道衡设备及安装调试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中心项目轨道衡招标采购项目采购明细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要求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要求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要求提供查询截图)。
(5)投标产品应为成熟定型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提供2年内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6)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包含轨道衡设备及安装调试,试运行首检、培训等所有相关事宜,组织首检通过国家轨道衡计量站检定获得检定证书。
(7)投标产品应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1份及以上相应产品的销售合同。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 18:30至2024年11月5日 18:3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轨道衡设备购置: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 14:30,地点为**省**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四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市**区**东路3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姜女士
电 话: 029-****3536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 **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029-****4242、029-****4241
传 真: /
电子邮件:****@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银行****铁路局支行
账 号: 370********00071120
9.其他
1.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100元。(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企业/****银行电汇、网银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标书费发票开具方式详见供应商报名操作手册)注:报名时需上传标书费缴纳凭证以及供应商信息表。
2.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国铁采购平台报名详见附件:报名操作手册)。国铁平台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