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邀请单位:******公司、**兴****公司、**兴****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紫峰里古厝群旅游公厕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市**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348038元,建筑面积184.43m2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程总造价为348038元,建筑面积184.43m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楼地面工程、墙面工程、天棚工程及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4803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0月31日08 时30分至2024年11月04日18 时 00分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招标资料售价300元/每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时00分(**时间)之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一中标候选人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10时00分(**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文化宫宣教中心二楼会议室投标文件接收处。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确认函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11月04日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迎宾路501****服务中心2楼,
邮编:362200
电子邮箱:/
电 话:132****1112,传真:/
联 系 人: 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华大街道科技路258号414-415,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 话:183****9809,传真:/
联 系 人:小黄
附件:确认函(格式)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