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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以现场竞价方式,将其名下11处国有产权进行公开出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公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二、租赁期限:1#-11#均为三年。
4#、8#、9#原承租户取得国有房屋承租权的起始时间自招标公示结束之日起计算,新承租户租赁时间自原承租户腾空房屋后开始计算,腾空期为本次公开出租竞租结束之日起3个月。1#-3#、5#-7#、10#-11#新承租户租赁时间自交付之日开始计算。所有标的承租人均按照相关规定自行交付水、电等费用。
三、装修补偿及租赁用途、其他事项:
(一)装修补偿:
根据原租赁合同约定,出租单位对原承租户的装修费用不予补偿。对原承租户的承租房屋中途转让费、商品库存损失等,出租单位和竞得的新承租户均不给予补偿。本轮租赁期满进行下一轮公开出租时,所有标的装修(修缮)费用均不予补偿。
(二)租赁用途:
1#-11#不能经营餐饮、蔬菜、洗车、汽修、小五金加工、家居、建材及有污染排放的行业,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和从事违法经营事项。
所有标的竞租人竞得后,其承租的标的仅限于竞得者使用,不得转租或转让,自行转租或转让行为无效。承租人如违反上述事项,出租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或因国家建设、单位扩改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和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拆除的,自动解除国有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户应及时腾空。
四、租金的支付:
先交租金后使用,按成交年租金标准一年付一次。承租人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一年房租,并在之后相应的月份提前3日付清后12个月租金。租金全部交入指定账户。
五、履约保证金:
1#-11#履约保证金均按三年总租金的10%计算,若为原承租户竞得,应在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向出租单位缴纳;若为新承租户竞得,应在原承租户房屋腾空后缴纳。竞得人应在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向出租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缴清后三日内,应向出租方提供有效的交款凭证,并与出租方签订《**县国有房屋租赁合同》,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六、出租方式:现场竞价。
七、现场竞价成交原则:本次所有标的均不设保留价,现场报价最高者得。
八、对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的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未参加本次公开出租活动的原承租人,视为主动放弃其对该国有房屋的优先承租权。
九、竞租对象:
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十、资料获取方式:****政府(http://www.****.cn/)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交易——交易信息——产权交易——交易公告栏免费下载,请务必及时下载《竞价文件》,了解竞租相关内容,因未及时获知《竞价文件》内的相关信息而产生的问题,由竞租人自行负责!
十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时至12:00时和14:00时至17:00时,逾期或申请资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县**南路2号6楼(******办事大厅)。
十二、报名时需携带的申请资料如下:
1、法人、其他组织: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单位公章。
2、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若为个体工商户,可提供营业执照)。
3、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4、竞租保证金缴纳凭据(如竞租人需竞租多个标的,则缴纳竞租保证金为所竞租各标的保证金之和)。
5、4#、8#、9#原承租户须先交清截至本次现场竞价公告期的房屋租金(租金按1年标准计算)和水电费后,费用交清后,由出租单位出具证明,方可参加现场竞价的报名。
备注:有效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户口簿等。
十三、竞租时间:2024年11月12日9:30时
竞租地点:******开标厅(**县**南路2号5楼)
注:
①各竞租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竞租(买)资格确认书》在竞租时间截止前到场,并完成签到;若材料不齐全、竞租人未及时到场或未完成签到的,视为竞租人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②竞价当天,进入竞价现场的各竞租人代表人数仅限1人。
十四、各标的竞租保证金:见标的基本情况。
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缴款单、汇票、转账或电汇等方式,拒收支票、现金。
特别注意:采用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的: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参与项目的,其保证金必须从对公基本账户转出;以自然人名义参与项目的,其保证金必须从本人账户中转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3517。
缴纳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确****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缴纳,否则后果自负)。
十五、联系方式:
出租方:****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159****3294 683294
交易组织机构:******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0570-****600
十六、信息发布方式:
1、****政府(http://www.****.cn/)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交易——交易信息——产权交易——交易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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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