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我司(****),现需购买一批电动巡查车。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东凤公司2024年电动巡查车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市凤岗镇,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3、供货时间:采购人发出结果确认函之后,成交人收到供货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车辆保险购买及到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二、项目发布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和******公司招采平台(https://pur.****.com/DGDSXNY)上发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清单:
电动巡查车,数量:10辆
项目 | 技术参数 |
★电池类型 | 48V24AH锂电池或更优 |
额定输出功率 | ≥400 |
额定电压(W) | ≥48V |
额定转速(r/min) | ≥320 |
额定输出功率(W) | ≥400 |
过流保护(A) | 25±1 |
充电电流(A) | ≥2.0 |
电压(V) | 48 |
****中心距(mm) | ≥1245 |
整车质量(kg) | ≥54.5 |
轮胎规格 | 前后≥14x2.50 |
制动形式 | 前后鼓刹 |
最高车速(km/h) | ≤25 |
纯电续航里程(km) | ≥100 |
最大爬坡度(%) | ≥18 |
百公里耗电(KW/h) | 1.8 |
前减震 | 液压减震 |
三音鸣笛 | 喊话器 |
备注 | 1.每辆车须配备相应的头盔(不少于1个)和一把随车安全U型锁,≥600ml水基型灭火器一个。2.全车反光贴。 |
示例图片(忽略品牌) |
(二)报价人应详细核对及阅读参数,按要求的数量进行报价,不得拆分清单,如有遗漏造成报价失误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三)采购文件中图片仅供参考,报价人需按照采购文件规格参数要求执行,如报价人所报货物参数与规格参数要求不一致时,需经采购人同意或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人中标资格。
(四)车辆要求:
1.所有车辆需包含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包括但不限于:(1)单辆累计责任限额≥100万元;(2)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万元;(3)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限额≥100万元;(4)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15万元;(5)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100万元;(6)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5万元;(7)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责任限额≥15万元。
2.所有车辆需按采购人要求印编号并在显眼的展示区域包括不限于车身周围、车尾处标注“东实环境”、logo及3M反光条(以采购人具体要求为准)。
3.车辆验收合格交付时应确保车辆电量显示在一半或一半以上,以确保车辆验收后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4.车辆须根据**省**市相关标准要求进行上牌。
5.车辆须为全新的合格产品,带有出厂凭证,车辆规格参数、材质需符合采购人采购清单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电池、控制器、电机等生产日期,不得早于验收日期前6个月。(供货时出具合格有效中文版的出厂证明、合格证、检测证明等相关文件)。供货时报价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进行车辆真伪验证。
6.成交人对本项目的所有车辆需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免费为采购人提供设备使用、维护等培训,确保采购人能安全正确使用设备。
(五)质保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质保壹年。如技术规格书或厂家对单体产品有更**求的,遵循更**求。质保期内免费解决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承担三包责任。质保期内成交人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或书面通知)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紧急情况在24小时内修复(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坏或损毁除外),一般情况维修时间不得超过2个日历日(从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电话之日起算)。(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详见附件)
(六)有其他技术疑问请咨询杨工:183****9278。
五、完成时间
采购人发出结果确认函之后,成交人收到供货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车辆保险购买及到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六、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完成后,成交人完成供货及相关配套安装工作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提交合同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资料,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的三十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
合同总价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成交人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的,则由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采购人在收到请款资料核验无误之日起三十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七、报价
采购限价:¥42,800.00元(含税)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运费、保险、上牌、印刷、人工服务费及装卸费(包括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责任)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供货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结算时不做调整。要求报价人提供总价及分项报价,分项包括:报价人参考采购清单自拟。
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含税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成交单位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清单自拟)(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活动不需提供);
4、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承诺函(加盖公章);
6、报价人未到场声明(未到场或不参加线上签到必须提供,模板,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或报价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如有)。
★十一、响应要求
本项目实行线上投标方式,报价人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价。
(一)线上投标
1. →平台登录:******公司官网(http://dshuanbao.****.cn/)→招标采购→招采平台→供应商注册→填写(点击下一步,完善供应商信息)→注册成功→返回招采平台主界面登录→投标。(详见附件供应商操作指引)
2. →报价人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提供资料并进行报价。
(二)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人须严格按照招标平台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及要求报价,报价文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以PDF形式上传到线上招采平台(PDF需为彩色盖章扫描件)。
2、报价文件必须按要求加密。
3、不符合本项要求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十二、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开标结束,成交人需在收到结果确认函后缴存¥850.00(限价2%)的报价保证金到****。报价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成交人在该项目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如成交人发生任何违约,成交人同意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款项。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成交人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申请并核实无误后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若因成交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凤岗支行
银行账户:811********01734041
如因成交人报价保证金汇错账号或不足额均作无效处理。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上午10:00。
开标地址:******公司线上招采平台。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9-****8902(184****7249)
报价人须在开标时间十分钟内进行系统签到。逾期无效。
十四、注意事项
1、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线上响应,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成交人如未按要求缴纳报价保证金,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响应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响应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响应。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如有),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4)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报价人的响应IP地址一样。
9、已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部门黑名单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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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