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桂林移动社会渠道“鹏程计划”(第七期)评比方案公告
本公告项目2024年**移动社会渠道“鹏程计划”方案,公告人为****。公告内容如下:
一、鹏程计划准入规则
**公司制定统一的准入规则、评估模型,每半年评选一次,按评比规则综合得分比高排序,以金字塔比例设置“黑金、白金、黄金”三类鹏程商户,**鹏程商户名额为24个,黑金、白金鹏程商户名额向下取整,评**果公示后的次月,鹏程商家无门店或主动申请放弃鹏程商家,**公司有权对鹏程商家进行顺位替换。参与鹏程计划的商户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总星级积分须同比正增长或总星级积分全区Top500。
(二)2家或以上门店(含引商入店、委托加盟)前3个月单店月均积分>1000分。
(三)总星级积分中入网、宽带、终端、升档、融合业务占比≥70%。
(四)**优秀商户****公司盖章的数据入围。
(五)区内其他地市商户数据不纳入评选范围。
(六)实名制违规/其他违规不得进入评比。其他违规详细定义及应用:在评定有效期内,若鹏程商户体系门店出现违规行为,市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将涉事门店或整商从鹏程体系中剔除,并取消下期鹏程商户评比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剔除后即日起,不再享受鹏程商户激励和权益,根据剔除门店租金对整商激励上限进行调整。具体内容为:包含但不限于实名制违规、侵害客户个人信息、断卡行动严重违规、重大违规外呼等违规行为。
二、鹏程计划评比规则
(一)业务收入净贡献(权重30分)
1.商家门店业务贡献=收入-激励成本后净值。
2.比高法评分:第1名得满分,最后1名得0分,最后1名至第1名之间线性得分。
3.本次评比取2024年3月-2024年8月累计。
(二)5G终端销量(权重20分)
1.5G泛全终端销量。
2.比高法评分:第1名得满分,最后1名得0分,最后1名至第1名之间线性得分。
3.本次评比取2024年3月-2024年8月累计。
(三)授权店门店数量(权重20分)
1.门店数量比高:按照商户授权店星级分6个档次评分:六星级网点按1.5个,五星级按1.3个,四星按1.1个,三星及培育期按1个,二星门店按0.9个,一星门店按0.8个。剔除注销/关店/关店考察/预创建/合同未归档(取渠道系统中2024年8月31日门店数)。
2.不含委托加盟/引商入店。
3.比高法评分:第1名得满分,最后1名得0分,最后1名至第1名之间线性得分。
4.星级取当月门店的星级。注:本次评比以《关于下发2024年三季度社会渠道星级评**果的通知》(市移市〔2024〕283号),文件结果为准。
(四)外拓能力(权重15分)
外拓场次权重5分,外拓宽带业务发展权重10分。
1.半年内外拓参与场次(按渠道组织计算场次),按参与次数比高。剔除签到签离状态非正常结束状态及无外拓业务场次。
2.聚焦半年内参与外拓宽带业务量。
3.外拓参与场次取网格智慧运营系统《2022年户外营销活动业务量统计表》,同时增加稽核条件,即稽核通过场次纳入外拓场次数;外拓宽带业务量取SSA—宽带是否外拓办理清单。。
4.比高法评分:第1名得满分,最后1名得0分,最后1名至第1名之间线性得分。
5.本次评比取2024年3月-2024年8月累计。
(五)品牌店**深度(权重5分)
1.品牌的授权以及品牌的**深度,在品牌方的排名/类型按层级排序得分,VIVO(黑金(5分)/钻石(3分)/铂金(1分))、OPPO(T(5分)/S(3分)/A(1分))、荣耀排名(CKA-A(5分)>CKA-B(4分)>SKA-A(3分)>SKA-B(2分)>PKA-A(1分)>PKA-B(0.5分))、华为排名(金种子(5分)>TOP368(4分)>TOP1000(3分)>TOP1500(2分)>NDKA+(1分)/**店商(1分)>TOP2000(0分)>TOP5000>RA(0分))、小米(百强(5分)>S(4分)>A(3分)>B(1分))。
2.按照商终端品牌计分,每个品牌总分5分,最高级别满分,无授权不得分,如有多个品牌累计计算,得分超过5分按5分计算。
(六)**紧密度(权重10分)
1.终端融合量。
2.取取2024年3月-2024年8月泛全终端销量(融合入网、宽带、智家)。
3.比高法评分:第1名得满分,最后1名得0分,最后1名至第1名之间线性得分。
(七)信用评价(+5分)
A级商户得5分、B级商户得3、C级商户得1分、D级商户得0分,E级商户不得参评。
(八)取数说明
1.业务收入净贡献
(1)商家门店业务贡献收入
2024年3-2024年8月业务带来的收入,统一取经分《****27557_2022年自控渠道****集团口径)》数据核算,租金收入(引商入店和委托加盟2024年3-2024年8月租金收入)。
(2)激励成本
1)营业场地成本:社会渠道租赁或购置店铺,我公司未投入成本,成本为“零”。
2)装修设备成本:我公司投入的安防、装修、家具、设备等成本。我公司未投入成本,成本为“零”。
3)销售成本:2024年3-2024年8月社会渠道激励费用。以渠道结算系统-代理商阶段性报表为准,统一取2024年10月8日下载的数据。
4)人工成本:按渠道经理月均薪酬(人力数据)分摊至每个渠道计算人工成本。分摊至每个渠道取渠道系统渠道经理对应的社会渠道数量。
2.5G终端销量
2024年3-2024年8月累计泛全终端销量。
3.授权店门店数量
剔除注销/关店/关店考察/预创建/合同未归档(取渠道系统中2024年8月31日数据)。
4.**紧密度
终端融合量:取2024年3-2024年8月泛全终端销量(融合入网、宽带、智家)按比高法计算得分。
5.外拓能力
外拓参与场次取网格智慧运营系统《2022年户外营销活动业务量统计表》,外拓宽带业务量取SSA—宽带是否外拓办理清单。统一取2024年3-2024年8月累计数据。
6.品牌店**深度
****公司统一收集、整理****公司。
7.信用评价(加分项)
****公司评价结果,分层分级评分。
(九)鹏程商家评比
根据评比规则综合得分排序,按以下比例设置“黑金、白金、黄金”三等鹏程商户(名额向下取整)。
1.黑金商家:前20%(含);
2.白金商家:20%-50%(含);
3.黄金商家:50%-100%。
4.同一商户仅使用**店面数据进行评比。
5.近一年内,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人员所经营的渠道不参与评比。
三、鹏程商户权责内容
****公司后续明确及优化。
四、**商户盖章数据递交
**商户盖章数据需提交到项目联系人处。详见第六点。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仅在中国移动官方网站(www.****.cn)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方案发布部门:****
地 址:****市毅峰南路18****公司
联 系 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137****7499
电子邮件:qinzhiming@gx.****.com
若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5日12:00**行反馈。逾期不再接收反馈及其他建议。
七、投诉联系方式
方案管理部门:****公司****经营部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5188
接听时间:09:00-12:00,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市毅峰南路18****公司
邮编:541004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方案信息的官方媒介为:www.****.cn****公司平台。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与本方案相关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均视为无效。
一、鹏程计划准入规则
**公司制定统一的准入规则、评估模型,每半年评选一次,按评比规则综合得分比高排序,以金字塔比例设置“黑金、白金、黄金”三类鹏程商户,**鹏程商户名额为24个,黑金、白金鹏程商户名额向下取整,评**果公示后的次月,鹏程商家无门店或主动申请放弃鹏程商家,**公司有权对鹏程商家进行顺位替换。参与鹏程计划的商户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总星级积分须同比正增长或总星级积分全区Top500。
(二)2家或以上门店(含引商入店、委托加盟)前3个月单店月均积分>1000分。
(三)总星级积分中入网、宽带、终端、升档、融合业务占比≥70%。
(四)**优秀商户****公司盖章的数据入围。
(五)区内其他地市商户数据不纳入评选范围。
(六)实名制违规/其他违规不得进入评比。其他违规详细定义及应用:在评定有效期内,若鹏程商户体系门店出现违规行为,市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将涉事门店或整商从鹏程体系中剔除,并取消下期鹏程商户评比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剔除后即日起,不再享受鹏程商户激励和权益,根据剔除门店租金对整商激励上限进行调整。具体内容为:包含但不限于实名制违规、侵害客户个人信息、断卡行动严重违规、重大违规外呼等违规行为。
二、鹏程计划评比规则
(一)业务收入净贡献(权重30分)
1.商家门店业务贡献=收入-激励成本后净值。
2.比高法评分:第1名得满分,最后1名得0分,最后1名至第1名之间线性得分。
3.本次评比取2024年3月-2024年8月累计。
(二)5G终端销量(权重20分)
1.5G泛全终端销量。
2.比高法评分:第1名得满分,最后1名得0分,最后1名至第1名之间线性得分。
3.本次评比取2024年3月-2024年8月累计。
(三)授权店门店数量(权重20分)
1.门店数量比高:按照商户授权店星级分6个档次评分:六星级网点按1.5个,五星级按1.3个,四星按1.1个,三星及培育期按1个,二星门店按0.9个,一星门店按0.8个。剔除注销/关店/关店考察/预创建/合同未归档(取渠道系统中2024年8月31日门店数)。
2.不含委托加盟/引商入店。
3.比高法评分:第1名得满分,最后1名得0分,最后1名至第1名之间线性得分。
4.星级取当月门店的星级。注:本次评比以《关于下发2024年三季度社会渠道星级评**果的通知》(市移市〔2024〕283号),文件结果为准。
(四)外拓能力(权重15分)
外拓场次权重5分,外拓宽带业务发展权重10分。
1.半年内外拓参与场次(按渠道组织计算场次),按参与次数比高。剔除签到签离状态非正常结束状态及无外拓业务场次。
2.聚焦半年内参与外拓宽带业务量。
3.外拓参与场次取网格智慧运营系统《2022年户外营销活动业务量统计表》,同时增加稽核条件,即稽核通过场次纳入外拓场次数;外拓宽带业务量取SSA—宽带是否外拓办理清单。。
4.比高法评分:第1名得满分,最后1名得0分,最后1名至第1名之间线性得分。
5.本次评比取2024年3月-2024年8月累计。
(五)品牌店**深度(权重5分)
1.品牌的授权以及品牌的**深度,在品牌方的排名/类型按层级排序得分,VIVO(黑金(5分)/钻石(3分)/铂金(1分))、OPPO(T(5分)/S(3分)/A(1分))、荣耀排名(CKA-A(5分)>CKA-B(4分)>SKA-A(3分)>SKA-B(2分)>PKA-A(1分)>PKA-B(0.5分))、华为排名(金种子(5分)>TOP368(4分)>TOP1000(3分)>TOP1500(2分)>NDKA+(1分)/**店商(1分)>TOP2000(0分)>TOP5000>RA(0分))、小米(百强(5分)>S(4分)>A(3分)>B(1分))。
2.按照商终端品牌计分,每个品牌总分5分,最高级别满分,无授权不得分,如有多个品牌累计计算,得分超过5分按5分计算。
(六)**紧密度(权重10分)
1.终端融合量。
2.取取2024年3月-2024年8月泛全终端销量(融合入网、宽带、智家)。
3.比高法评分:第1名得满分,最后1名得0分,最后1名至第1名之间线性得分。
(七)信用评价(+5分)
A级商户得5分、B级商户得3、C级商户得1分、D级商户得0分,E级商户不得参评。
(八)取数说明
1.业务收入净贡献
(1)商家门店业务贡献收入
2024年3-2024年8月业务带来的收入,统一取经分《****27557_2022年自控渠道****集团口径)》数据核算,租金收入(引商入店和委托加盟2024年3-2024年8月租金收入)。
(2)激励成本
1)营业场地成本:社会渠道租赁或购置店铺,我公司未投入成本,成本为“零”。
2)装修设备成本:我公司投入的安防、装修、家具、设备等成本。我公司未投入成本,成本为“零”。
3)销售成本:2024年3-2024年8月社会渠道激励费用。以渠道结算系统-代理商阶段性报表为准,统一取2024年10月8日下载的数据。
4)人工成本:按渠道经理月均薪酬(人力数据)分摊至每个渠道计算人工成本。分摊至每个渠道取渠道系统渠道经理对应的社会渠道数量。
2.5G终端销量
2024年3-2024年8月累计泛全终端销量。
3.授权店门店数量
剔除注销/关店/关店考察/预创建/合同未归档(取渠道系统中2024年8月31日数据)。
4.**紧密度
终端融合量:取2024年3-2024年8月泛全终端销量(融合入网、宽带、智家)按比高法计算得分。
5.外拓能力
外拓参与场次取网格智慧运营系统《2022年户外营销活动业务量统计表》,外拓宽带业务量取SSA—宽带是否外拓办理清单。统一取2024年3-2024年8月累计数据。
6.品牌店**深度
****公司统一收集、整理****公司。
7.信用评价(加分项)
****公司评价结果,分层分级评分。
(九)鹏程商家评比
根据评比规则综合得分排序,按以下比例设置“黑金、白金、黄金”三等鹏程商户(名额向下取整)。
1.黑金商家:前20%(含);
2.白金商家:20%-50%(含);
3.黄金商家:50%-100%。
4.同一商户仅使用**店面数据进行评比。
5.近一年内,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人员所经营的渠道不参与评比。
三、鹏程商户权责内容
****公司后续明确及优化。
四、**商户盖章数据递交
**商户盖章数据需提交到项目联系人处。详见第六点。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仅在中国移动官方网站(www.****.cn)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方案发布部门:****
地 址:****市毅峰南路18****公司
联 系 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137****7499
电子邮件:qinzhiming@gx.****.com
若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5日12:00**行反馈。逾期不再接收反馈及其他建议。
七、投诉联系方式
方案管理部门:****公司****经营部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5188
接听时间:09:00-12:00,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市毅峰南路18****公司
邮编:541004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方案信息的官方媒介为:www.****.cn****公司平台。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与本方案相关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均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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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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