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作安装道路交通标志牌的项目(创业路)竞价公告
1.网上竞价项目的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2.供应商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8时29分58秒--2024年11月04日 08时00分00秒
3.供应商竞价时间:2024年11月04日 08时30分00秒--2024年11月04日 10时30分00秒
4.联系人:罗振宇
5.联系电话:0479-****385
6.供应商资质要求:(按项目要求填写,若无,请删除该条款项)
根据竞价文件的规定,各供应商报价如下:
1-1 | 制作安装道路标志标牌(创业路)具体明细附后 | 1.0000 | 51,120.00 |
货款支付:中标后,甲方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1.采购人根据提出的需求以及采购需求清单在**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nmg.****.cn/)、**自治区限额以下采购信息发布专区(https://www.ccgp-neimenggu.****.cn/limit/)上发布网上竞价公告。有意参加该网上竞价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交易执行-网上竞价系统报名,在报价时间内按照网上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竞价。
2.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竞价项目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3.供应商应按**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内嵌的报价格式填写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4.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货物一览表”的需求,并严格按照网上竞价要求在报价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对货物(如技术要求、详细配置)作出明确、实质响应,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当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报价均为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产品的安装费、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另支付安装、人工等费用。
(一)竞价时间规定。供应商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设定轮次的报价。
(二)报价规则。 第二次报价的主体为已作出第一次报价的供应商,且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供应商于第二次报价规定时间内未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三)竞价成交规则。 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最后一次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定成交供应商。
竞价成交后在**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型号、价格等内容。竞价失败将在 **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采购单位应按照竞价成交公告确定的品牌、型号、技术服务参数、价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事项,在 30 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确认合同,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不得变更合同标的和合同条款内容。成交供应商应在送货同时或送货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盖章并送达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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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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