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山体公园提升改造工程一刺棚山山腰路景观绿化工程临时项目部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于 2024年10月31日****交易中心****中心对**中央山体公园提升改造工程一刺棚山山腰路景观绿化工程临时项目部工程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日历天)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 |
1 | **** | 周增彬 | 150 | ****993 | 99.62 |
2 | **剑汐****公司 | 刘俊敏 | 150 | ****673 | 98.52 |
3 | ****公司 | 舒福磊 | 150 | ****973 | 97.96 |
评审纪要:
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核查发布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周一)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1)第⑤条款规定,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包括核查发布日期不一致的),****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否决其投标。****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资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1)第⑥条款规定, 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否决其投标。
在综合评审中,****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班子人员配备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条款(4)第⑦条规定,项目班子人员未提供投标须知3.1.2(7)条规定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其投标文件综合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期限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4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市****建设局建管科投诉,并同时告知**区审批****办公室。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 联系电话:0580-****875 联系人:林科兵
代理单位:**** 联系电话:0580-****279 联系人:翁欣超
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0580-****378 联系人:邵嘉力
****管理中心督查科 联系电话:0580-****791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
代理单位:****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