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全防护通道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人民大道北45号丽晶大厦1405号办公室,本磋商文件不接受邮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 15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全防护通道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82148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82148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安全防护通道工程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68214.89元。
工作主要内容: 安全防护通道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另附)。
采购包1( 安全防护通道工程)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收到采购人的书面开工通知书次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如具备开工条件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工程款的预付款,剩余工程款按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但累计不能超过项目预算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竣工图纸、结算书相关资料和全部竣工报告相关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工程结算价后,且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工程款保留结算价的3%作为质保金,保质期(一年)满后再付清。 (2)工程增加签证及变更款按照进度款比例支付。 |
验收要求 | 工程竣工后,成交供商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经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按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报价说明: (1)磋商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磋商供应商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任何与此有关的工程价款,采购人将不予支付。 (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磋商报价(即投标总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养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3)★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1404.26元为磋商文件固定金额,不列入采购磋商范围(不得浮动或改变),计入磋商报价总价中,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磋商报价为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5)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列明的数量,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供应商不得自行修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其磋商视为无效。 (6)磋商报价应以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说明、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所涉及的规范、标准以及磋商文件为依据编制。 (7)报价应结合磋商供应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2、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合同 3、结算原则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固定综合单价=成交供应商投标综合单价×中标价/成交供应商第一次磋商报价。成交供应商投标综合单价见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的响应文件,工程量按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计算。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市场价格,结合企业实际以及包括施工现场情况与周围环境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影响磋商报价的因素和风险在内的所有风险系数都考虑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内。结算时综合单价固定不变,不受市场上材料、设备、劳动力和运输价格的波动而改变。 (2)本采购工程的最后结算根据采购人的施工图、施工图说明、竣工图、相关资料及说明,按《**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2013),并套用《**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及相应的计价办法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01]591号)的规定进行工程结算。 (3)结算时,除采购人引起的工程变更及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设计变更、暂按的定量、暂按的材料设备、规费外,其余不作调整。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及非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而引起的工程价款调整的项目,必须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和签证才能进行相应调整。 (4)由于采购人引起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结算按照如下规定执行:①若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有相应的综合单价,则按响应文件中的相应综合单价×成交供应商中标价/成交供应商第一次磋商报价计算;②若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可在合理范围内参考响应文件中类似的综合单价×成交供应商中标价/成交供应商第一次磋商报价;③若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则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2013),并套用《**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及相应的计价办法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01]591号)、施工同期《**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参考价并乘以成交供应商中标价/成交供应商第一次磋商报价; ④若现行定额没有,则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进行市场调查,按市场价乘以成交供应商中标价/成交供应商第一次磋商报价; (5)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成交供应商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采购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 如果成交供应商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采购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成交供应商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6)设计变更、增减工程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签证,工程完工后工程量按实计算。 (7)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无 。 4、保修期:本工程的保修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期限实行,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发包人提出要求返修的通知48小时内应派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返修,若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返修的,返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在规定时间内成交供应商违约,不派员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返修的,采购人可自行派人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成交供应商经过两次返修仍不能解决同一质量问题,采购人可自行派人维修。若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修的,采购人自行派人维修,返修费用在工程结算费用(不限于质量缺陷工程)中扣除,若返修费用超出工程结算费用时,采购人将按有关程序向成交供应商追讨。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的维修不解除成交供应商对本工程的保修责任。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建筑工程 | 安全防护通道工程 | 项 | 1.00 | 968214.89 | 968214.89 | 建筑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 安全防护通道工程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现场条件 (1)施工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 (2)施工用水:采购人配合提供解决。 (3)施工用电:采购人配合提供解决。 (4)临时设施:由施工单位自行搭设。 (5)施工过程中损坏了非本项目范围内的其它设施,施工方须无条件修复。 | |
2 | 作业要求 (1)采购人不提供施工所需的食宿、办公场地,均由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现场以外自行解决,其费用成交供应商自理; (2)采购人****加工场,临时设施及材料加工由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现场以外解决,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 (3)施工时间安排:上午:7:00——12:00,下午 14:30——18:30,如遇到特殊情况,以采购人书面或口头通知为准; (4)采购人提供用水、用电; (5)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建筑垃圾须当日清理干净,不得留在现场过夜; (6)成交供应商一旦进场施工,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①在规定的地域施工和活动; ②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须坚守岗位,因事需离开施工现场超过一天的,需提前向采购人请假,经采购人同意方可离开; (7)须指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期间须严格管理施工人员,保护好已完工工程产品,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严格加强管理,如发生盗窃,斗殴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并向**部门和监管部门进行通报,及在履约保证金中作相应扣款处罚。 (8)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运垃圾,做好相关工序工作,并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验收, 做好验收记录,做到工完场清。 | |
3 | 项目技术要求 (1)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①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②严格按照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要求进行施工。 ③按采购人要求随时停工及开工,可顺延竣工工日,但不签证误工费用。 ④减少灰尘及噪音,不得影响周围环境。 (2)材料要求和供应方式 : ①成交供应商采购材料设备须提供质量认证证书由采购人认可,才能进入施工,凡该未详事项均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执行。 ②本工程产品****检验局检验合格证书,及相应的认证证书。订货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生产厂家的合格证书和建材质检部门的产品合格证,经采购人确认,符合磋商文件,方可使用; ③采购人保留对本工程使用之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单位对本工程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 。 (3)质量标准 ①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采购人项目负责人的监督。 ②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或施工程序不按施工规范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停工和返工,因停工和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等级,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交纳违约金。 ③成交供应商在施工中如果存在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磋商文件有关规定情况,采购人要求停工或返工时,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立即执行,并承担此产生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④审批要求:成交供应商施工前向采购人申报施工方案,经审批后严格执行,每道工序需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并申报,经采购人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后才进入下道工序。 (4)工程竣工资料的要求 ①成交供应商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②项目结算完成终审后20天内,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三份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的手续。 ③成交供应商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每延误一天按每天伍佰元人民币罚款,并扣留剩余工程款和不予进行工程竣工财务结算,直至提交合格的档案资料为止。 | |
4 | 项目安全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防爆、防触电、施工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施工现场的布置须符合防火、防爆、防触电等安全规定要求。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拆除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有良好的接地、接零保护。 (3)根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随时清理,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4)在施工期间,施工方须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措施,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施工人员需熟悉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禁止在施工现场抽烟、焚烧油毡、橡胶、塑料、易爆易燃物品、毒害物品、腐蚀物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液化气钢罐、汽油桶、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等会产生明火、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6)拟派到本项目的施工人员,必须掌握和认真执行《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和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是不了解建筑安全规程的技术人员和未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人,都不能参加施工。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项目质保期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安全防****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部分提供工程方面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依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安全防护通道工程):1)供应商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提供在响应供应商单位缴纳的2024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人民大道北45号丽晶大厦1405号办公室,本磋商文件不接受邮购。
方式:3.3发售方式: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购买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份。 3.3.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3.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登记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3.3.4购买本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上资料(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5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人民大道45号丽晶大厦14层1405号办公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5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人民大道45号丽晶大厦14层1405号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广****开发区乐金路35号
联系方式:和工 0759-****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人民大道北45号丽晶大厦1405号办公室
联系方式:刘工 0759-****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0759-****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