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本****维修段2024年浩吉铁路引江济汉大桥等2座钢桁梁高强螺栓整治工程项目已由****以《****维修段党政联席会议题报告单》(议题名称:2024年浩吉铁路引江济汉大桥等2座钢桁梁高强螺栓整治工程项目)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建设****技术中心成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建设地点:浩吉铁路引江济汉大桥等2座大桥。
建设规模:吊篮脚手架搭设拆除250平方米、悬空脚手架搭设拆除1552平方米、拆除螺栓33条、高强螺栓安装33套、高强度螺栓带帽8套、钢梁面局部打磨5.94平方米、金属结构红丹环氧防锈底漆(第一遍)5.94平方米、金属结构红丹环氧防锈底漆(第二遍)5.94平方米、过氯乙烯防腐漆38公斤、材料工具机具机械脚手装卸转运16工日、汽油发电机组4台班、内燃拖轮2台班、螺栓连接副预拉力复验费8条、自助研发快搭拆脚手架4套、自助研发施工吊篮1套。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2024年浩吉铁路引江济汉大桥等2座钢桁梁高强螺栓整治工程。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001。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合同签订之日开工,总工期30日历天。
2.3 其他说明:/。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5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铁路营业线1个及以上已完工类似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且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5)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未被零小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列为不良行为且在执行期内。
(7)投标人须****集团有限公司零小工程****施工队****维修段准入的C级及以上施工单位或局内所有B级及以上施工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委员会提****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请投标人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4日(**时间,下同),登****集团有限公司零小工程信息管理平台手机APP报名通过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若通****集团有限公司零小工程信息管理平台手机APP无法下载,可在百度网盘按提取码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链接:https://pan.**.com/s/1BA0WdWJuLjKROu5XtVEl_A,提取码:1a9q)。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7日9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9时30分,****饭店一楼开标大厅(**市**区**路529号)。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公司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并附在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后)。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集团有限公司零小工程管理信息平台****集团有限公司零小工程手机APP、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公司 |
地 址:**省**市**区黄集镇浩吉路8号 | 地 址:**市**区**路529****饭店 |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邮 编:430060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联 系 人:向博文 | 联 系 人:李维浩、康振民、余红霞 |
电 话:027511-89056 传真: | 电 话:187****4182、139****5552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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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