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底违法建设拆除和广告招牌拆除工程”项目,****党工委会议研究批准实施,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底违法建设拆除和广告招牌拆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 建设规模及内容:拆除辖区内违法建设、违规广告招牌等。
3. 项目总投资估算:15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建设地址:沙**街道辖区。
5. 工作时间:造价咨询服务时限为5个日历天。
6. 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编制工作。
二、造价咨询收费
按《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取费,报价下浮比例最高中标,最终合同价不得超过相关部门批复的概算价。如遇相同报价,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其他由双方合同约定。
三、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 投标人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名比选时间及要求
1. ****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比选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请于2024年10月31日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24年11月4日17时00分截止(报名仅限工作日),报名资料PDF电子版发送到****@qq.com邮箱。网上报名资料要求:单位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资质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
2. 比选时间为**时间2024年11月5日9时30分,****小组成员以及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办事处三楼会议室公开举行比选会议,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评选确定 1个作为中选人。
3. 比选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工作人员审核认可,方可参与街道比选。所有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投标文件需胶装成册装入同一袋中密封递交,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鲜章。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过期须附“****建设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的通告”)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
(3)报价函(如投标报价下浮比例超过60%(含),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承诺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其他);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人员身份证明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7)提供拟任本项目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单位税收证明材料。
4. 中选后 5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项目业主将重新确定中选人。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
地 址:**市**区洞子口路718号
联 系 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9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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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