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4-11-27 13:00:00
项目名称 | 位于**市**路449号金屋﹒紫都城商业街D栋综合楼整体对外招租(租期十年)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0-3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2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3)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99)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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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0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1日 | |||||||||||||||||||||||||||||||||||||
评估机构 | **方夏房****公司 | |||||||||||||||||||||||||||||||||||||
租金底价(元) | ****000.00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联系人:巴音巴特 联系电话:185****1106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拟出租的资产,未做任何形式(含质押)担保,且不涉及任何诉讼、查封等限制该产权招租事项,我方拥有该产权合法的处分权。我方对以上说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承诺如有违以上说明及产权交易相关规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我方完全承担。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国经董纪【2024】13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 |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伊犁州联合****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意向承租方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缴纳完交易保证金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不了解我司收费标准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我司将按照约定处置扣除交易保证金。 2、承租方需承诺对B、C、D座商业楼物业管理(涵盖公共区域卫生、消防维保、电梯维修、积雪清扫、监控安防等事项)及122处地下车位经营权一并承租。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线下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或企业资质; 4、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需缴纳全额交易保证金100000元; 5、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当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五个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自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交割完毕。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处置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租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保证。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伊犁州联合****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承租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伊犁州联合****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我司进行咨询和报名。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现场勘验人:巴音巴特 联系电话:099****6038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0-31 09:00:00 至 2024-11-27 13:00:00 | |||
报名手续 | 个人报名: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 ****公司报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户基本信息;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11-27 13: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我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我司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我司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承租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联合****公司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承租合同的。 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一次性向我司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标的物为:车辆,废旧物资等,须后期拆除,清运的标的保证金不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将自动转为实现过户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等,在过户完成或安全生产拆除完成后,我司接到递交完成材料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我司按照承租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10-31 09:00:00-2024-11-27 16: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60 | ||
服务费 | 按照新发改医价【2013】1007号、新国资产权【2013】226号收费文件规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定价文件.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宋金亮 |
咨询电话 | 150****2305 | |
咨询时间 | 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8:30 | |
咨询地址 | **市边境经济**区**路52号,****中心****中心)四楼 | |
技术支持 | —— | |
其 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