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05 10:08:25 | 联系人: | 陈汇滨 | 联系电话: | 176****1845 |
联系邮箱: |
物资招标公告
我公司 **项目 工程需采购 工业气体 一批(详见标包),特****公司组织的物资采购招标活动。****公司采购履约平台(http://ec.****.com/)注册、上传贵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业绩证明、授权代理证等资料,并按如下要求报出最优价,贵单位对招标书有不清楚之处,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1.√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单一来源□应急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价采购
2.集中采购履约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实行网上招投标(http://ec.****.com/)。
1.招标物资:工业气体
2.招标数量:详见招标附件。
3.供货周期:根据现场施工需求每天及时供货
4.到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
2.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
□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其他:
3.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已获得: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
□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其他:
4.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满足以下个条件:
①生产制造商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0 万元。
②授权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0 万元,且对应的生产厂家条件满足第①条。
7.招标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时,要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在报名阶段按要求上传相关文件,招标人对资质文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参与后续投标。其他招标方式不需报名,不需进行资格预审,直接签收招标文件后即可参与投标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5时起—— 2024年11月 5日 10 时止(**时间),未按时报名的,视为放弃此次投标。
报名路径:登陆集中采购履约平台(http://ec.****.com/)首页→物资招标公告→搜索招标任务名称或招标编号(****)→立即报名。
2.资格审查(仅限公开招标)
发布资审结果时间:2024年11月5日14时,资审通过的投标方才能参与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路径:资审结果发布后,投标人登录集采履约平台(http://ec.****.com/)→我的工作台→在线投标→下载招标文件。
R本标段不需交纳标书费。
□本标段需交纳标书费元,请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于年月日时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转账备注处列明“**项目招标标书费”。
4.投标保证金
√本标段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本标段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元,请投标人于 年 月 日 时前汇至投标人指定账户,并在转账备注处列明“**项目招标投标保证金”。中标结果公布后 ****公司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如贵单位不按时交纳此费用,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
5.投标人指定收款帐户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五、报价方式及报价期限:
1.此次报价包含所有税费,开具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到 **项目施工现场 。
2.本次报价要求详见标包,标的物应满足 国标 标准要求,质保期为 1 年,我公司对最终签订合同时标的物的供货数量有分解调配权。
3.根据标的物不同按以下第 ② 种付款方式报价:
①需方支付合同总额 / %预付款,中标单位供货,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供方按结算金额开具发票给需方后,需方支付合同总额 / %货款,余下 / %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②合同签订后,供方开始供货,合同按月结方式办理结算付款。每月5日前供需双方核对上月使用气体种类及数量,并以此为依据办理结算,供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等额的增值税 专用 发票( 13% 税率)提供给需方,需方再通过转账方式向供方支付当月所有款项。
③合同签订后,需方支付合同全款,供方发货。
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本合同所有款项采用 电汇转账方式支付。
5.报价有效期 7 个工作日,招标单位在报价有效期内确定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在报价有效期、合同签订期及合同执行期内标的物价格不随市场变化而改变。
6.投标单位必须在****公司采购履约平台(http://ec.****.com/)注册成功后参与投标,按平台上标包清单格式及技术参数要求报价,并将报价清单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后上传至平台附件栏,同时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7.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未按时间或格式报价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8.本次招标分批次供货,每次供货期为 1-2 天,自 合同签订 之日起计算。
1.招标人:**** 五 分公司 ****电站项目 项目部
地址:******发电站项目
招标联系人:陈汇滨
联系电话:176****1845
联系邮箱:
2.监督与投诉
联系人: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0731-****6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