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4342]广东粤剧文化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24-11-01 00: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中心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 | 通过 | |
2 | (****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地质****公司 | 通过 | |
3 | ****研究院****公司 | 通过 | |
4 | (主)******总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联合体分工不符合招标公告5.6及本项目澄清答疑文件第二条招标文件答疑部分第2点的要求,根据资格审查表第6点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
5 | (主)****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市****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主)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设计院****公司 | 通过 | |
10 |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 通过 | |
11 | (主****设计院有限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2 | ****研究院****公司 | 通过 | |
13 | ****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4 | 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080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市****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6216
联系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3楼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4年11月01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