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于林庄村南侧村道施工项目招标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省**市**区**镇于林庄村南侧村道施工项目招标 | ||
所在地区 | **省-**市-**区 | |||
项目实施地点 | **镇于林庄村 | |||
最高限价 | 308922.15元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招标内容 | 南侧村道施工 | |||
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308922.15元,资金比例 100% | |||
计划工期 | 30天 | 招标方式 | 其他 | |
项目概况 | 完成工程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
其他情况 | ||||
交易条件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受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 | 0.0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三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资质要求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 |||
其他条件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申请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招标方(采购方)决策同意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已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同意 | |||
附件材料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名称 | ****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0315-****171 |
项目所属部门 | 交易部 | |||
项目联系人 | 郭佳雷 | 联系电话 | 155****6339 | |
传真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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