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9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廉州镇丰门岭还珠中路边26号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100.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9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4BA0016 | |||
起始价: | 70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
宗地编号: | HP202449 | 宗地总面积: | 14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通得小区A11号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5.800 | 建筑密度(%): | ≤100.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4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9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4BA0429 | |||
起始价: | 19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外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属联合购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 (二)申请人需提****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竞买申请人在我县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期土地使用权竞买: 1.存在欠缴我县土地出让价款及违反出让合同约定的单位及个人; 2.因企业或个人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 到 **县廉州镇廉州南路169****办公室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 到 **县廉州镇廉州南路169****办公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中心****中心六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1月20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29日 16时00分;
HP202449 号地块:2024年11月20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29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以现状出让。竞买人提出了竞买申请,则视为对该宗地块现状及挂牌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竞得人竞得宗地编号****地块,****公司,摘牌后须经登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经营主体进行开发运营,其住所或经营场所在**县行政区域内。 (三)宗地编号为****的地块,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檐口高度12米,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执行。 (四)成交价款缴纳期限:成交价款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交清;成交价款在3000万元以上、6000万元(含6000万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并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成交价款在6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并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成交价款在1亿元以上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并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 (五)竞得人须交清全部土地价款后才签订交地确认书。 (六)耕****中心缴纳,印花税、契税成交后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出让人承担******局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缴纳。 (七)挂牌出让服务费由竞得人单方承担且必须于当天缴清。 (八)办理相关证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九)竞得人竞得地块后,严格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条件进行开工建设。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挂牌出让,在不低于底价情况下,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廉州镇廉州南路169****办公室
联 系 人:何女士、邓女士
联系电话:(0779)****961、****219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联社
开户账号:86061********44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