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8855.4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岗**、翟营大街西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3.56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8855.4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6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4BA0073|****824BA0076 | |||
起始价: | 128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 ||||
备注: 该宗地为﹝2024﹞054号地块,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商业用地出让年期为四十年,自2007年8月22日起算。容积率:计容建筑面积:31481.70平方米。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申请人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 到 ****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1月20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29日 14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具体规划要求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等为准。 (二)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规划局书面申报。 (三)第三条“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应为:“本次公开出让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文件领取变更为:2024年11月12日9时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变更为:2024年11月18日9时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到****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申请文件。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27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账号详见出让文件)。 (七)资格审查变更为:申请人在规定时间递交申请资料、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于2024年11月29日14时现场查询竞买资格审查结果。 (八)挂牌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18日9时至2024年11月29日14时30分,挂牌地点为****。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2.本次出让地块均设定出让底价。 3.竞买人须按照出让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将竞买保证****银行。 4.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和报价,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胜利南大街87号 联系电话:0311-****8269 联 系 人:段女士 孙先生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区胜利南大街87号
联 系 人:段女士 孙先生
联系电话:0311-****826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