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9056.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电子信息产业园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1.2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并且 ≤6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4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19056.9 | ||||||
投资强度: | 52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52 | ||
起始价: | 141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 ||||
备注: 1.根据挂牌出让方案要求,该工业用地的产业类型为助动车制造、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不能用于建设按层按栋分割销售的标准厂房,不属于新产业新业态;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1500万元;达产当年年产值(营业收入)≥人民币18000万元/公顷,年税收入≥人民币525万元/公顷;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3.在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开发区****建设局向受让人按“三通一平”移交土地;4.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付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5.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3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须单独申请竞买,不得联合申请竞买。 (二)****公司,****公司的,在****公司核准登记手续,凭**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相关资料报名参加竞投。 (三)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 到 **市自然**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 到 **市自然**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市自然**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3日 11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市自然**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价。 (二)竞买人可以使用数安****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或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等方式登录**市自然**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四)其他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市自然**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2.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4.受让人应按照《**电子信息产业园****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定通知书》、《规划条件通知书(工业类)》(案卷编号:用地许可G2023-0168)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建设和使用土地。 5.竞得地块后,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的申请,并在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申请的,则视为放弃竞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企业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土地网上挂牌出让实行资格事后审查制度。地块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竞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开发区分局办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中心凭********开发区分局出具的意见,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竞得人自行向********开发区分局了解。 7.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8.联系方式 (1****中心 联系电话:0763-****016 联系地址:**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gtzyjy.****.cn/portal/ (2)******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763-****763 (3)********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763-****791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
联 系 人:****中心
联系电话:076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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