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计量设备检定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计量设备检定服务,1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62924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拟对**市妇幼保健院计量设备检定服务进行采购,该项目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第(一)种适用情况,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即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此次计划检定的设备包含有强检设备和非强检设备。为保证计量检定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现将以上两种设备打包,统一进行计量检定。此次检定中所包含的强检设备的检定,国家有明文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五条 “当地不能检定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在**市无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的情况下,强制检定工作只能交由****承接,因****是国家****总局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准予在**区内进行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机构,是**区和**市本级的法定强制检定计量机构。符合《****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经专家论证,该项目具有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区蒲庙镇永乐路30号
三、公示期限
1、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其他供应商若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7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公司反映。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营许可证一份(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对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公司不予受理。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网址:(www.****.cn)、**爱卫招标采购网(http://www.****.com/)。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市**区**街道友爱南路9号
联系方式:曾工,0771-****687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
联 系 人:覃工、梁工
联系电话:0771-****580
****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