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灵交易国土告字[2024]009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6815.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青同镇南青同村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24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1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4BA0024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
起始价: | 212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备注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20日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20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进行。
地块拍卖时间为:****号地块:2024年11月21日14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受让人须缴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受让人应于地块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开工后两年内竣工。
八、****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3****308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银行帐号:018********344
****
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