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堂空调维保服务项目比价公告
现对****礼堂空调维保服务项目比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报价。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礼堂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人民币60972元
三、服务期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供货商在7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和调试并交付用户验收使用。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获取比价文件
公布之日至2024年11月7日(周四)登录****网站下载比价文件,报价文件严格按要求填写及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递交报价文件并现场报名
提交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11月7日(周四)9时00分至9时30分
提交报价文件地点:****综合服务大厅公务办理区(地图上显示为会见办证大厅、**监狱公交站后50米处)
现场报名:经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的供应商,视为报名成功。(1.报名登记表现场提供。2.报名登记表信息与报价文件信息需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备注:报价文件需按要求进行密封盖章
八、评审比价文件
比价时间:2024年11月7日(周四)9 时30分(**时间)
地点:****行政楼204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起3个工作日
十、比价方法
本项目在全部满足比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有效报价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有效报价供应商少于3家的,本项目比价失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总价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以上相同报价,****小组成员通过随机摇珠的方式在两个或以上相同最低总价报价供应商中随机摇珠选取一名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说明事项:供应商须保证所登记信息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十一、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马安镇**路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52—****027
第二部分 比价须知
说明:比价文件有“★”的地方为实质性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报价无效处理。
一、比价费用说明
本项目报价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比价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比价文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比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没有按照比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材料,或者没有对比价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可能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比价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报价供应商应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报价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报价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报价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报价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承担。报价供应商必须对比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报价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比价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报价供应商承担。
四、比价结果的评定
****小组
1.全部评审****小组成员负责完成。
2.比价小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
3.比价小组依法根据比价文件的规定进行报价文件的评审。
4.评****小组成员核定并签字,存档备查。
5.****小组成员对报价供应商的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比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比价小组成员对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进行比价详细评审。
★6.本项目在全部满足比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有效报价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有效报价供应商少于3家的,本项目比价失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总价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以上相同报价,****小组成员通过随机摇珠的方式在两个或以上相同最低总价报价供应商中随机摇珠选取一名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说明事项:供应商须保证所登记信息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7.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将在****网站发布比价结果公告,比价结果公告发布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成交通知书》。
(二) 符合性审查
1.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供应商将被取消资格:
(1)报价文件未能于比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
(2)报价文件未按比价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编制和密封;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开启报价文件后,****小组成员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无效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不清;报价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没有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的。
(2)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承诺书等比价文件中已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
(3)报价价格逻辑关系不一致、项目名称不一致等,比价小组成员一致认定属重大偏差的;
(4)供应商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报价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或存在其他重大偏差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比价文件的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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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