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2024-10-31 00:00
生成日期:2024-10-10
发文字号:浦政地〔2024〕131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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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于2024年9月25日以闽政地〔2024〕476号文批准我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252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段)**段,土地用途为供燃气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被征地单位及征地面积
被征收土地单位 | 总面积(公顷) | 耕地(公顷) | 园地(公顷) | 林地(公顷) | 草地(公顷) | 其他农用地(公顷) | 建设用地(公顷) | 未利用地(公顷) |
旧镇镇梅竹村 | 1.1367 | 0.1671 | 0.9486 | —— | —— | 0.021 | —— | —— |
沙西镇蓬山村 | 0.1159 | 0.1141 | 0.0012 | —— | —— | 0.0006 | —— | —— |
具体位置详见选址红线图。
三、土地补偿标准
地类补偿标准 | 耕地(万元/公顷) | 园地(万元/公顷) | 林地(万元/公顷) | 草地(万元/公顷) | 其他农用地(万元/公顷) | 建设用地(万元/公顷) | 未利用地(万元/公顷) |
旧镇镇梅竹村 | 68.1750 | 40.9050 | —— | —— | 40.9050 | —— | —— |
沙西镇蓬山村 | 68.1750 | 40.9050 | —— | —— | 40.9050 | —— | —— |
青苗补偿费:旧镇镇梅竹村和沙西镇蓬山村耕地按2.7270万元/公顷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旧镇镇梅竹村和沙西镇蓬山村园地按19.0890万元/公顷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本次征地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安置农业人口。
五、本公告公示期5天,****人民政府****政府按照补偿登记情况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并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工作。
六、****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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