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31 09:13:08
****谷外糙米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谷外糙米销售****1106)
****市场(受托方)受****(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4年11月06日09:30在**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com/)举办网上竞价销售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销售品种及数量:
1、2024年**本地产谷外糙米65.771吨(圆粒型早籼谷谷糙分离后谷外糙米),分1个标段。
2、质量:温****检测站出具的检验报告仅作参考,具体质量情况以委托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委托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另请安排工作日时间与站点对接看样事宜,具体以站点安排为准。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16:30。
2、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11月06日09:30。(如场次流标,则该场次于次日重新开场,除起拍价外其他要求不作变更。)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进行竞价交易。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11月05日16:30前打入****市场指定账户:
户名:****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330********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竞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违反逾期提货时限的,****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签订《竞价销售购销合同书》。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他:
《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1、****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2264,0577-****5921;
财务部:0577-****5918;
传 真:0577-****5921;
2、委托方****:
周游153****6262,0577-****6577;
****粮库:王雷137****6780。
特此公告。
****市场
2024年10月31日
****谷外糙米公开竞价销售交割细则
(**谷外糙米销售****1106)
一、数量、质量:
1、2024年**本地产谷外糙米65.771吨(圆粒型早籼谷谷糙分离后谷外糙米),分1个标段(详见标的物详情):
标的号 | 仓库数量 | 品种 | 年份 | 产地 | 储粮方式 | 水分 | 黄曲霉毒素B1 | 铅 | 无机砷 | 镉 | 总汞 | 储粮地点 | 备注 |
**001 | 24.443 | 谷糙分离后谷外糙米 | 2024 | **** | 包装 | 12.7 | 未检出 | 未检出 | 0.187 | 0.0709 | 0.00717 | ****粮库0P5 | 谷糙分离后混有一定比例早稻谷,实物为准 |
41.328 | 谷糙分离后谷外糙米 | 2024 | **** | 包装 | 12.3 | 未检出 | 未检出 | 0.124 | 0.0403 | 0.00418 | ****粮库0P8 | ||
合计 | 65.771 |
2、质量:温****检测站出具的检验报告仅作参考,具体质量情况以委托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委托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另请安排工作日时间与站点对接看样事宜,具体以站点安排为准。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务必于2024年11月14日前完成提货。
2、交货方式:包装粮车板交货,不收取板前费。实物交割数量以过地磅数量为准。竞得方应派员(竞得方出具委托函)到委托方接收库点监磅确认数量,如不派员视同认可。竞得方提货需提前一天与委托方库点联系,以便安排装卸工作。
3、交货地点:********粮库0P5仓、0P8仓内。
三、成交后的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及违约处理:竞得方须在竞得后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竞得方无故拒签合同的,视为违约,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2、货款结算及违约处理:自行结算,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货款,逾期不交货款的视为违约。
四、粮食损耗与溢余:
1.粮食损耗。委托方原则上足量发货,数量少于标的数量的,由委托方负责按该提货单位中标价格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
2.粮食溢余。该仓足量提货完成后仍有溢余的,溢余部分由竞得方按其本仓中标价格提货,货款由委托方收取。
五、违约处理
1.货款结算违约。如竞得方不能按照交易公告和购销合同要求,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交易市场将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作为违约金,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2.提货逾期违约。提货期限次日起计逾期提货天数,最后一车到库登记日即为提货结束日。竞得方必须在规定提货期限内均衡提货,逾期提货委托方将没收相应履约保证金,且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关系,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负责。逾期期间委托方不承担保管责任,出现质量等问题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六、其他说明:
1、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发票。
2、****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3、提货期间,竞得方来人必须服从库区工作人员管理,违反库区相关管理制度的,每发现一次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扣除100元履约保证金。
4、竞得方提货期间,因竞得方原因造成库区设备、设施损坏的,竞得方应照价赔偿。
七、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纠纷时,中标方应在提货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委托方和****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市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八、近期****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中标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我市场方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市场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