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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关****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博办会函【2024】218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0-441322-04-01-879030),项目位于**县园洲镇公园路38号(原园洲办税服务厅)。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位于**县园洲镇公园路38号(原园洲办税服务厅),项目地块用地面积1566㎡;拟将地块内原一栋五层****餐厅改造****服务中心及长者饭堂,建筑占地面积430㎡,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483㎡,该中心拟设置34张护理型养老床位。主要改造内容包括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电气工程以及配套室外附属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847.34万元,其中:工程费449.31万元、设备购置费2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1.49万元、预备费26.5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专项债和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外,由县财政按照项目实际投入金额50%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政府自筹解决。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按自然**部门意见(博自然资函【2024】2014号)要求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程节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本文由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我局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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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改革局,黄剑波常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 ******局、****建设局、县统计局、县人 社局、****管理局、****分局、市 ********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