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巴城周边场地便道项目挖机施工作业 2. 招标内容 挖机施工作业,标的物及数量: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企业资质材料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依法工商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须含有设备租赁相关经营范围,开具可抵扣材料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3)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js.****.cn)的查询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的投标人以及公告之日前两年内与招标人有合同解约的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 招标人保留实地考察权利。 2、本次投标设备必须满足2019年1月之后出厂且工作小时<10000小时,设备由使用项目验收合格后进场作业,不满足要求的设备招标人不予结算,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单位承担但不限于设备柴油、设备进出场费用、设备短驳费用、驾驶员工资、食宿、维修保养等。 4、投标人标的物必须符合招标人提出的参数要求 5、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联系招标人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领取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组成顺序: 目录(自拟) (1)投标报价函 (2)投标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其他说明 2、投标文件不可活页装订,除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外,一律不可手写。 3、投标人按上述规定编制投标文件,目录自拟,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 4、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须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完全按照招标人设定格式填写并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投标人及联系人电话,投标报价文件中报价函未按招标人要求正确填写的,不满足其他说明中投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将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报价函为固定格式,投标人填写未税单价及税率后表格自动生成含税总金额,因擅自修改计算公式导致价格计算错误的作废标处理,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须知 1、报名地点:投标人携带企业资质材料至**市古**路335号,****(二楼207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16:00(**时间、节假日不休),逾期不受理。 3、在投标报名时须向招标单位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至报名现场审查。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js.****.cn)的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包括:1.基础信息、2.行政许可信息、3.行政处罚信息、4.列入经营性异常名录信息、5.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6.公告信息,查询信息通过截图打印。 (4)招标公告日期前三年内已完成及正在承担标的物相关业绩证明(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与合同相关联的发票证明)。 (5)以上投标报名资料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投标人对所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经审核属实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截止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0日下午16:00节假日不休息; 5、本次采购项目拟进行公开招标 ,****公司二楼开标室评审,经评审的最****一中标人和第二中标人; 6、报名受理后,投标人在规**期内将投标文件密封投递至:****(**路335号)二楼207办公室,逾期不受理。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 (2)投标地址:**市**镇古**路335号 (3)招标联系人:陆工 189****9994 (4)招标负责人:陈工 186****8112 (5)项目负责人:马工 186****0114 五、其他事项 1、付款方式:年底支付70%,余款工程结束后一年内付清。 2、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中标原则:满足招标人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报价第二投标人确定为后备中标候选人。 六、监督方式 1. 工程集团监督电话:0512-****9667; 2. 工程集团监督信件地址:****集团有限公司 党群(监察)部收; 3. 交发集团监督电话:0512-****7268; 4. 交发集团监督信件地址:****集团有限公司 纪委收。 特此公告! **** 2024年11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