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水发〔2024〕116号
**市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市政供水的有关用水户:
为做好年度节水工作,根据《**省节约用水条例》,请各有关用水户及时申报2025年度计划用水指标,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市政供水日用水量五立方米以上(含五立方米)用水户。
二、工作流程
1、各有关用水户根据《**省用水定额》(DB22/T 389-2019),结合本单位上年度实际水量填写《2025年度用水计划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2、吉****管理中心进行初步核算;
3、****下达用水计划,印发《2025年度计划用水户(市政供水)用水指标的通知》。
三、申报方式
各有关用水户《2025年度用水计划申请表》可通过邮寄、电子信箱、微信群等方式上报。
1、邮寄地址:**市**区**路161号,吉****管理中心,邮政编码132000。
2、电子信箱:****@163.com。
3、各有关用水户、原节水QQ群的用水户应依据本单位所在行政区域加入相关节水微信群,我中心将不再向节水QQ群中发布相关信息。
(1)**节水微信群
(2)**区节约用水管理微信群
(3)**节水微信群
(4)**节水微信群
4、下载路径。《**省用水定额》及相关文件、表格已上传至****网站“通知公告”板块和节水微信群,各有关用水户自行下载。
四、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五、相关事项
1、加价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根据《关于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吉市发改管联发〔2020〕143号)文件要求,按照超定额用水10%-20%、20%-30%、30%以上的,对超出部分分别加收0.5倍、1倍、1.5倍的水费;对“两高一剩”企业,对超出部分分别加收1倍、2倍、3倍的水费。
2、加价标准。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单位每立方米2.76元,非居民用水每立方米4.75元,特业用水每立方米15.50元。加价标准根据自来水价格调整情况,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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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